法律语言学方面的一部扛鼎之作,Language and the law ,该书主要以语言学理论分析法律问题。在政法大学研究生课上作为教材使用,反响很好,需求也很大。在我社出版第一版,至目前净发货1047册
法律语言学方面的一部扛鼎之作,Language and the law
前 言罗 杰 · 舒 伊( 乔 治 城 大 学 语 言 学 杰 出 研 究 教 授 , 荣 誉 退 休 )科 学 的 主 要 贡 献 之 一 是 其 领 军 人 物 具 有 将 理 论 研 究 与 现 实 世 界 中 存 在 的 紧迫 问 题 相 联 系 的 能 力 。 不 幸 的 是 , 将 知 识 与 实 际 应 用 相 结 合 的 途 径 往 往 只 适 用于 单 一 学 科 , 绝 少 跨 越 学 术 界 自 行 划 定 的 学 科 壕 沟 。 因 此 , 应 用 语 言 学 家 很 难勇 于 超 越 本 学 科 的 实 际 问 题 , 如 语 言 学 习 和 教 学 。 大 多 数 语 言 学 家 也 无 意 涉 足其 他 领 域 , 如 医 患 对 话 、 政 治 或 法 律 。 同 理 , 法 学 理 论 与 实 践 也 乐 于 安 常 守分 , 只 研 究 具 体 的 案 例 中 涉 及 的 法 律 问 题 。 除 了 涉 及 医 学 、 工 程 或 其 他 专 业 领域 的 专 家 证 人 , 法 律 工 作 者 极 少 向 其 他 学 科 寻 求 帮 助 。 尽 管 学 科 交 叉 对 彼 此 的发 展 均 裨 益 良 多 , 但 唯 有 具 备 创 造 力 的 学 者 方 可 成 为 学 科 交 流 的 桥 梁 。 与 此 同时 , 探 索 其 他 领 域 不 仅 需 要 一 定 的 勇 气 , 还 要 面 对 嫁 接 学 科 之 为 被 视 为 天 真 或错 误 的 风 险 。但 当 学 者 们 竭 力 于 此 , 他 们 会 觉 察 到 本 领 域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路 径 , 同 样 也关 涉 其 他 领 域 的 实 际 问 题 。 有 时 这 种 发 现 始 于 偶 然 。 我 自 己 对 于 语 言 与 法 律 交集 的 关 切 发 生 在 一 架 飞 机 上 , 当 时 我 与 邻 座 的 一 位 律 师 相 谈 甚 欢 ; 而 本 书 作 者的 这 一 兴 趣 始 于 翻 阅 他 妻 子 的 法 律 书 籍 。 对 于 其 他 人 , 跨 学 科 研 究 则 是 深 思 熟虑 的 。 他 们 将 己 身 所 受 的 语 言 学 训 练 带 到 法 学 院 , 意 识 到 这 两 个 领 域 有 很 多 共通 之 处 。 一 个 人 无 论 通 过 什 么 方 式 决 定 将 平 生 所 学 投 入 到 其 他 领 域 , 本 身 都 是应 该 受 到 欢 迎 的 。 法 学 有 许 多 可 供 语 言 学 借 鉴 之 处 , 反 之 亦 然 。对 于 语 言 学 家 来 说 , 正 如 本 书 作 者 所 言 , 法 学 理 论 和 具 体 案 例 的 研 究 为 其提 供 了 研 究 的 “ 宝 藏 ” , 而 语 言 学 家 也 逐 渐 意 识 到 应 把 握 这 个 机 遇 。 尽 管 许 多语 言 学 家 作 为 律 师 顾 问 和 专 家 证 人 参 与 案 件 审 理 , 但 要 说 服 法 律 工 作 者 相 信 语言 学 有 所 助 益 仍 非 易 事 。 其 中 一 个 吸 引 律 师 的 方 法 是 从 他 们 的 角 度 出 发 , 解 决他 们 面 临 的 法 律 、 判 决 和 具 体 案 件 等 事 宜 。 如 果 语 言 学 家 想 对 法 律 产 生 影 响 ,他 们 应 当 捕 捉 法 律 的 专 业 视 野 , 而 不 是 单 单 语 言 学 的 视 野 。 这 意 味 着 , 若 想 要— 1 —对 法 律 体 系 作 出 语 言 学 的 贡 献 , 语 言 学 家 首 先 必 须 运 用 律 师 的 语 言 , 关 注 他 们的 问 题 , 知 晓 他 们 的 价 值 观 和 信 条 。 任 何 跨 学 科 研 究 的 成 功 可 能 需 要 的 不 仅 是研 究 视 野 的 交 融 , 还 有 相 互 的 尊 重 。《 语 言 与 法 律 》 一 书 满 足 了 有 志 于 更 多 了 解 法 律 的 语 言 学 家 和 更 多 了 解 语言 的 法 律 工 作 者 的 需 求 。 在 出 版 界 , 一 本 书 很 难 兼 顾 两 个 不 同 的 读 者 群 。 读 者通 常 只 对 专 注 于 自 己 领 域 的 书 感 兴 趣 。 尽 管 律 师 会 倾 向 于 案 例 分 析 而 语 言 学 家偏 重 语 言 学 理 论 的 应 用 , 但 针 对 语 言 与 法 律 这 样 的 跨 学 科 研 究 , 十 分 有 必 要 就两 个 读 者 群 著 书 立 说 。 正 如 尚 恩 教 授 在 本 书 中 所 言 , 开 始 的 秘 诀 便 是 找 到 语 言学 与 法 学 同 时 发 挥 作 用 的 领 域 , 并 教 育 研 究 者 相 互 借 鉴 , 相 互 尊 重 。法 学 与 语 言 学 两 个 领 域 有 很 多 相 似 之 处 , 而 它 们 一 直 以 来 都 单 独 沿 着 各 自的 轨 迹 发 展 前 行 。 例 如 , 本 书 所 涉 及 的 歧 义 、精 准 、 允 诺 、要 约 、 定 义 、隐喻 、 暗 指 以 及 许 多 其 他 叠 合 的 观 念 为 双 方 领 域 所 深 切 关 注 。 语 言 学 家 在 阅 读 本书 有 关 法 律 的 论 述 时 可 能 会 感 觉 吃 力 , 因 为 法 律 所 使 用 的 语 言 风 格 和 表 达 方 式令 人 生 畏 。 法 律 工 作 者 习 惯 于 使 用 法 言 法 语 , 同 时 关 注 案 件 的 细 节 。 然 而 语 言学 家 喜 欢 直 奔 案 件 涉 及 的 语 言 问 题 。 反 之 亦 然 。 法 律 工 作 者 常 常 觉 得 语 言 学 方面 的 书 籍 与 具 体 的 案 件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起 草 形 式 并 不 相 关 。 本 书 规 避 了 以 上 两 个极 端 。 一 方 面 , 它 将 法 学 和 语 言 学 研 究 带 入 一 系 列 具 体 的 案 件 之 中 , 并 使 之 相契 合 , 尽 管 其 本 意 或 非 如 此 。 本 书 主 要 围 绕 四 个 语 言 学 家 感 兴 趣 的 话 题 展 开 论述 : ( 1) 歧 义 ; ( 2)隐 喻 ; ( 3)言 语 行 为 ; ( 4) 允 诺 。 尚 恩 教 授 展 示 了 以 上四 个 热 门 的 语 言 学 话 题 在 民 法 和 刑 法 案 件 中 大 量 存 在 的 案 例 。 本 书 是 一 位 杰 出的 语 言 学 家 在 语 言 学 与 法 学 两 个 领 域 多 年 潜 心 研 究 的 成 果 的 集 中 体 现 。
沙丽金,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翻译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曾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张鲁平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博士
目录第 一 章 语 言 歧 义 与 法 律 中 的 误 解 与 所 谓 “ 歧 义 ” 相 关 的 三 起 法 律 案 件歧 义 的 语 言 学 分 析 弗 里 加 蒙 特 案 : 词 汇 歧 义 拉 弗 尔 斯 案 : 指 代 歧 义 ICC 案 : 范 畴 模 糊 哪 一 种 是 加 工 产 品 ? 关 于 误 解 的 分 析 弗 里 加 蒙 特 案 及 其 他 类 似 案 件 母 牛 还 是 小 母 牛 ? 携 带 ( Carrying) 枪 支丢 失 的 戒 指 拉 弗 尔 斯 案 及 其 他 类 似 案 件 两 条 同 名 的 街 道 硬 币 收 藏 中 的 硬 币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还 是 多 个 工 作 地 点 ? ICC 案 与 其 他 类 似 案 件 什 么 是 裙 装 ( dress) ? 水 是 一 种 矿 物 吗 ? 砾 石 是 一 种 矿 物 吗 ? 句 法 歧 义 和 从 宽 原 则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诉 布 朗 案 及 另 一 个 案 件 食 品 优 惠 券 欺 诈 理 解 法 律 中 的 误 解 问 题 第 二 章 语 言 隐 喻 和 法 律 拟 制 两 个 著 名 的 法 律 拟 制 充 满 诱 惑 力 的 滋 扰 理 论 公 司 法 人 有 关 公 司 人 格 的 三 种 学 说 : 拟 制 说 、 受 益 人 主 体 说 与 有 机 体 说 公 司 人 格 与 公 司 利 益 联 邦 最 高 法 院 关 于 公 司 人 格 的 观 点 宪 法 第 三 条 : ( 公 民 ) 州 籍 多 样 性 美 国 银 行 诉 德 芙 奥 斯 案 莱 森 案 马 歇 尔 案 其 他 宪 法 性 权 利 思 想 和 语 言 中 的 隐 喻 概 念 隐 喻 : 人 生 是 场 戏 ( LIFE IS THEATRE) 生 活 是 场 戏 ( LIFE IS THEATRE) 的 本 体 和 喻 体概 念 隐 喻 : 树 是 人 ( A TREE IS A PERSON) “ 树 是 人 ” ( A TREE IS A PERSON) 的 喻 体 和 本 体 关 于 两 个 法 律 拟 制 的 分 析 概 念 隐 喻 : 公 司 是 人 ( THE CORPORATION IS A PERSON)人 体 名 词 搭 配 的 一 些 动 词 公 司 人 格 和 名 词 范 畴 之 间 的 关 系 为 什 么 法 律 需 要 虚 构 和 隐 喻 字 面 语 言 与 隐 喻 第 三 章 言 语 行 为 与 合 法 传 闻 什 么 是 传 闻 ? 合 法 传 闻 哈 佛 大 学 的 传 闻 试 题 口 头 行 为 听 者 的 反 应 及 思 想 状 态 说 话 者 的 间 接 思 想 状 态 主 张 本 身 即 为 陈 述 传 闻 规 则 的 例 外 思 想 状 态 的 例 外 什 么 是 言 语 行 为 ? 言 外 行 为 几 种 言 语 行 为 显 性 、 隐 性 的 言 外 行 为 以 及 相 伴 随 的 思 想 状 态 传 闻 的 言 语 行 为 分 析 思 想 状 态 言 语 行 为 与 传 闻 的 关 系 第 四 章 允 诺 与 合 同 订 立 合 法 允 诺 与 合 同 订 立 要 约 和 承 诺 对 价 缺 乏 对 价 适 切 条 件 及 其 对 应 的 法 律 概 念 对 价 的 语 言 学 分 析 对 价 的 充 分 性 总 结 结 语 误 解 与 歧 义 法 律 拟 制 与 隐 喻 传 闻 与 言 语 行 为 合 同 订 立 与 允 诺 附 录 法 院 判 决 书 节 选 弗 里 加 蒙 特 进 口 公 司 诉 B N S 国 际 销 售 公 司 案 拉 弗 尔 斯 诉 威 切 尔 豪 斯 案 州 际 商 务 委 员 会 诉 艾 伦 · E 克 鲁 伯 林 公 司 案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诉 布 朗 案 内 布 拉 斯 加 州 苏 城 宾 夕 法 尼 亚 铁 路 公 司 诉 司 陶 特 案 美 国 银 行 诉 德 芙 奥 斯 案 马 歇 尔 诉 巴 尔 的 摩 与 俄 亥 俄 州 铁 路 公 司 案 北 卡 罗 来 纳 州 诉 哈 格 雷 夫 案 西 夫 韦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诉 库 姆 斯 案 约 翰 · 汉 森 诉 约 翰 逊 及 第 三 方 案 哈 默 诉 西 德 韦 案 斯 蒂 尔 克 诉 迈 里 克 案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