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台湾史的研究也走过了将近40年的岁月。本书旨在对近40年来的台湾史研究作一番回顾,总结成绩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认清未来发展的道路和方向。全书共分六卷,前三卷分别介绍了清代早期和晚清时期以及光复后的台湾历史,后三卷介绍了台湾民间历
记得前一段时间媒体上有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就是恢复高考四十周年。我也是一位“三届生”,于1977年12月参加了“□□”之后的□□次高考并被录取,成为厦门大学历史系七七级新生中的一员。真正使我与台湾历史结缘的是大学四年级,那一年系里面的老师给我们开设了很多门的选修课,其中有系主任陈碧笙教授开的《台湾地方史》,使我对台湾历史产生了比较浓厚的兴趣,于是就报考了陈碧笙老师的研究生,当时的专业是“中国地方史”(后改为“专门史”),研究方向是“台湾历史”。结果十分幸运被录取了,成为当时刚成立不久的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的首届研究生(当时陈碧笙老师也兼任台湾研究所的首任所长)。
1984年底,研究生毕业之后,我就留在厦大台湾研究所从事台湾历史的研究工作。当时的所长是陈在正教授,之后接任的是陈孔立教授,二位先生都是我在历史系十分熟悉和敬重的老师,为人和蔼热情,又都是做历史研究的,其严谨的治学的理念与治学的方法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而二位先生对晚辈的提携、鼓励与督促,更是不遗余力,率领我们外出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指导我们完成学术课题。如果说我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成绩或收获的话,那么,首先应该感谢的就是陈碧笙老师、陈在正老师和陈孑L立老师。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距我进入台湾研究所已经三十余年了,当年的年轻小伙了也成了年近古稀的老人,加上健康的原因,学术研究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本书所收集的大部分是我近十多年发表的论文,分为六卷。卷一为清代前期的台湾历史,共有五篇文章,分别探讨了施琅《台湾弃留利弊疏》的背景与动机、雍正年间台湾“番”地开垦的政策、台湾道与台湾船政、清代台湾的科举移民以及迁台移民与福建祖籍原乡、原族的关系等问题;卷二为晚清台湾历史,共有四篇文章,分别讨论了同治初年戴潮春的□□、1874年日本出兵侵台事件、丁日昌的治台政绩以及晚清台湾电报的创办等问题。关于晚清台湾电报的创办,以往的论著多有提到,但对1895年台湾割让后中日双方对闽台海底电报线的交涉,世人很少关注,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之一;卷三为光复初期的台湾历史,共有两篇文章,均与二二八事件有关。我的导师陈碧笙教授原来为闽台建设协进会的成员,光复初期即为台湾的建设奔走呼号,建言献策。二二八事件发生之后,又偕同闽台各界代表乘军机飞赴台湾调查慰问,所以《记二二八前后的闽台建设协进会》一文的撰写也隐含有纪念先师的意义在内;卷四为台湾民间信仰,共有三篇文章。妈祖和保生大帝信仰之所以在台湾广泛传播,地方官员的推动功不可没,其中即包括首任诸罗县令季麒光在内。另外,清代对于妈祖加封“天后”一事记载不详,加之原始档案的缺失,不少学者对妈祖加封“天后”的时间有所误解。本卷通过□□史料进行考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卷五为台湾地方文献,也有三篇文章。本人之前除了曾参与整理蒋毓英的《台湾府志》之外,近些年来也陆续发掘整理出版了《台湾志略》《巡台录》《蓉洲诗文稿》《东宁政事集》《行间纪遇》《清威略将军吴英事略》等尘封湮没达二三百年之久的台湾珍稀文献史料,尽管与我的学兄陈支平教授整理出版的动辄几十册乃□□百册的大型文献资料相比,这只能算是小打小闹,甚至连小打小闹也谈不上。不过,看到经过努力寻觅之后,尘封湮没已久的文献资料得以重见天日,从而推动相关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发展,心中还是甚感欣慰的;卷六为附录,三篇文章中,前两篇虽然都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的论文,但与台湾历史无关,□后一篇《大陆台湾史研究三十年的回顾与感想》虽与台湾历史的研究有关,但却不是正式论文,故将此三篇作为附录收入。
□后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章中有若干篇是我历次受邀参加□□□□□□□台湾史研究中心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所撰写的论文,这些文章得以在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向与会的专家学者交流请教,并进一步得到充实,谨借此机会向□□□□□□□台湾史研究中心表示以衷心的感谢。
2006年本人在台海出版社出过《台湾历史研究》的论文集,故本书以《台湾历史研究》续编名之。
本论文集承蒙九州出版社慨允出版,郝军启和肖润楷二位编辑在出版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其一丝不苟的精神令本书增色不少,谨此一并致谢。
因本人学识所限,书中如有舛误疏漏之处,尚祈读者不吝指教为盼。
李祖基:李祖基,福建莆田人。1964年考入莆田县第一中学,念初中。1966年文革开始后,辍学回乡当农民。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入厦门大学历史系,1982年1月毕业,获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厦门大学中国地方史专业,师从著名学者、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首任所长陈碧笙教授专攻台湾史,1
卷一 清代前期台湾历史
论施琅《台湾弃留利弊疏》的背景与动机
——兼谈清初台湾的官庄及武职占垦问题
论雍正年间台湾“番”地开垦和移民渡台政策的变化
——以《巡台录》为中心
分巡台湾道“兼督船政”考
——兼答林文龙先生
冒籍:清代台湾的科举移民
迁台移民与福建祖籍原乡、原族之关系
卷二 晚清台湾历史
同治初年戴潮春的八卦会□□
“牡丹社事件”
——1874年日本出兵侵台始末
丁日昌的治台政绩
——兼论光绪初年闽抚“冬春驻台”之例
晚清台湾电报的创办及割台后中日间之交涉
卷三 光复后台湾历史
台湾光复初期的经济问题
——兼论“二·二八”事件之起因
若使甲兵真可洗,与君同上决天河
——记“二·二八”前后的闽台建设协进会
卷四 台湾民间信仰
季麒光与清初台湾的妈祖信仰
早期台湾移垦之环境与保生大帝信仰
乾隆二年妈祖加封“天后”辨误
卷五 台湾地方文献
大陆馆藏台湾早期方志的发掘与整理
——以蒋毓英《台湾府志》和尹士俍《台湾志略》为例
《清威略将军吴英事略》研究
——版本、内容与问题
吴英《行间纪遇》研究
——版本与内容
卷六 附录
论《三国演义》与关帝信仰的形成
论闽南地区的重商倾向与海外贸易
——一个区域文化历史的考察
大陆台湾史研究30年的回顾与感想
参考文献
《史海撷英:台湾历史研究续编/台湾研究系列》:
(四)雍正年间大陆移民渡台政策的变化:开放搬眷入台清初定例:闽、粤人民往台垦种者,所有妻眷,一概不许携带。此一规定造成台湾汉人人口结构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衡,经常引起社会动荡,而在台垦种的移民只能于岁终卖谷返回内地,置产赡家,春初又复之台,岁以为常。这种春季往耕,秋成回籍的候鸟式迁徙,不利于台湾的开发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不利于社区的重建和经济的发展。闽、粤两省官员常常将此一情形向朝廷反映,引起了雍正皇帝的关注与重视。鉴于“台湾人民携带家口与否,历来众论不一”,雍正皇帝谕令新任福建总督高其倬到闽后详慎酌量,定议具奏。雍正五年七月,高其倬上疏称:“台湾府所属四县,查得台湾一县之人原有家眷。其凤山、诸罗、彰化三县之人系新经迁处,全无妻室;是以户口不滋,地多旷土。就臣浅昧之见,若令全不搬眷,固非民愿;若一概搬眷,岁增日益,又将有人满之患:均非长策。请嗣后住台人民,其贸易、雇工及无业之人全无田地,一概不准搬眷往台;若实在耕食之人,令呈明地方官,查有垦种之田并有房庐者,即行给照,令其搬往安插。至佃户之中,有住台经五年而业主又肯具结保留者,准其给照搬眷。其余一概不准”。②然而,高其倬的建议经九卿会议之后遭到否决。
雍正十年,张嗣昌由漳州知府升任台湾道。在其到任后,□□次给闽省督、抚的禀文中再次提起台民搬眷一事。张氏认为雍正五年七月高其倬题请台湾民搬眷,虽然为九卿会议所不准。但雍正皇帝在谕旨中称“台湾民人带眷一事应行与否,历来众论不一,再候酌量”,显示朝廷并未将搬眷的大门完全关死,还有一定的转圜余地,于是建议闽省督、抚“查阅部咨原案,似应再奏,尤望酌裁”。③同年,广东巡抚鄂弥达再次奏请台民凡有妻子在内地者,许呈明给照,搬眷人台,编甲为良。此建议经廷议后,终于得到批准。规定在台民人“有田产生业,平日安分循良”,又情愿携眷来台入籍者,可由地方官查实给照,准其回原籍,搬移人台。④
对于准许台湾民众搬眷入台这一移民政策的变化,《巡台录》也有详细的记载。当奉旨准许民人搬眷的公文颁发之时,“台民俱各欢声动地”。①当时公文“内开止许搬取妻子几口,但未经指出是何名目”,是以有的地方官止许在台移民搬其妻子,其余未敢擅专,恐干滥给之愆。对于此种做法,张嗣昌表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若拘泥遵循,止许带其妻而挈其子,则台民籍居内地,间有年老父母以及儿媳幼孙幼女,家无亲戚堪托,碍无名目,又难仝其共载,致原籍老父老母无依;儿媳女孙无恃。是枝附叶联,缠绵莫解,又人人所不能免者也”。②并向闽省督、抚提出建议“以后民人请照,内地或有父母年老并无次丁侍奉,以及儿媳幼孙与幼女未经出嫁者,许其据实呈明地方官查实,申详道府,附填照内,移原籍地方官查实,仍报明院司,填给路引,准其来台,其余不许携带。如有捏报,查出照例治罪。如此则民无内顾之忧”。③
张嗣昌这一合情合理又极具人性化的建议理所当然得到福建省官员的支持。这次开放搬眷除了使在台移民家庭成员得以团聚,改善台湾的人口结构之外,对于大陆移民在台定居,对于移入地社区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而这一切对于当时台湾土地开发的积极影响更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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