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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志(套装共12册)
《台湾府志》为清代中央政府在台湾设府后由台湾地方官主持修撰的地方志。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年),清政府收复台湾,次年设台湾府与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属福建省,在台澎分别驻军,设官治理、筑城戍守,宝岛台湾得以统一于清朝中央政府之下。 台湾府的设置,加强了台湾同祖国内地的联系,促进了台湾的开发与建设,巩固了祖国的东南海防。 《台湾府志》自二八八五年至一七六四年共刊行六个版本,以编纂人姓氏分剔称为蒋志、高志、周志、刘志、范志和余志。 《台湾府志》从官方角度翔实记载了台湾的自然风貌、经济状况、社会生活,记录了台湾从孤悬海外到回归中央政府管辖的历史沿革,对台湾设府后的职官、兵备、海防、田赋、教育等各项社会制度都有比较具体的描述,反映了台湾与祖国内地加强联系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足进步。 《台湾府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历史上已由中央政府派官授职,有效管辖,台湾的开发与建设与祖国的发展息息相关,紧密相连。 我社现根据清同治年间刊行的《台湾府志》(余志)原貌影印出版,以飨读者,并为专家学者研究台湾历史提供一份原汁原味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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