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研究的主题“提法使”是清末法制改革中在各省设立的新机构,由按察使改制而来,定位为司法行政机构,主持一省的司法改革,筹设一省范围内的审判厅、监察厅和监狱。本书在清末宪政改革的背景下对提法使的生成、运行及影响进行综合、整体的考察。书中论述脉络清晰,对相关史料进行了挖掘与梳理,并注重对地方史料的收集与利用。
史新恒,男,1978年生,河南商丘人,201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商丘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中华民国史。曾在《抗日战争研究》、《历史档案》、《求索》、《历史教学》等cssci及以上较高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绪论
第一章议设提法使
第一节按察使的渊源及流变
第二节清末官制改革与各省提法使的设立
第二章甄别与考选——提法使官制规范化的努力
第一节分科改制
第二节选才诉求的启动——法部对各省臬司的甄别
第三节人事变革的先声——提法使司办事人员的选拔
第三章提法使司法行政权的行使
第一节筹建各省审判厅
第二节推动清末审判改革
第三节参与并推动法律改良
第四节推进监狱改良 绪论
第一章议设提法使
第一节按察使的渊源及流变
第二节清末官制改革与各省提法使的设立
第二章甄别与考选——提法使官制规范化的努力
第一节分科改制
第二节选才诉求的启动——法部对各省臬司的甄别
第三节人事变革的先声——提法使司办事人员的选拔
第三章提法使司法行政权的行使
第一节筹建各省审判厅
第二节推动清末审判改革
第三节参与并推动法律改良
第四节推进监狱改良
第五节提法使与司法人事改革
第四章提法使与司法审判
第一节提法使的复核、承转职能
第二节提法使介入审判厅司法审判
第三节提法使直接审理案件——以熊成基案为例
第四节不完全授权下的掌权者——提法使与司法解释
第五节规范并协调审判管辖
第五章提法使的运行实效及影响
第一节津贴与司法经费
第二节权限争夺与责任推诿
第三节提法使对社会政治活动的参与
第四节运行实效
结语提法使评析与历史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表格目录
表1-1按察使属官
表3-1宣统二年八月直隶提法使署法律学堂讲习科毕业考试科目
表3-2法官养成所课程设置
表5-1九省筹备宪政预算经费
表5-2直省提法使衙门经费
表5-3奉天省司法机关减员减薪办法
表5-4奉天各级审判检察厅人员公费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