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法(第三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定 价:32 元
丛书名: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作者:韩立余 著
- 出版时间:2014/7/1
- ISBN:9787300195759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743
- 页码:274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3
- 开本:16开
《世界贸易组织法》包括总论、分论和中国三大部分,具体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争端解决机制、贸易待遇、关税制度、数量及其他非关税壁垒、农产品贸易、反倾销措施、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国际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和未来。
本书的最大特点是结构合理、内容精练。将繁杂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一定的内容和逻辑进行编排,使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则、制度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法教材编写者的一项任务。本书以制度为核心,将规则和协议贯穿其中,达到了纲目结合、纲举目张的效果。本书作者在深入领会规则、广泛阅读案例的基础上,概括出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规则,浓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要,并反映案例法的法理发展,有利于读者更好地掌握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贸易政策合规,是指贸易政策应当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这一通知要求,实际上对世界贸易组织法课程提出了要求:了解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贸易政策合规的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法这一课程,是了解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效途径。而《世界贸易组织法》是帮助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助手。
《世界贸易组织法》在正文之后附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为读者进一步理解和思考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提供了方便,可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材使用。
韩立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普通法深造文凭。兼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著作有《既往不咎——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美国外贸法》(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世贸规则与产业保护》、《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GATT/WTO案例分析多卷本等。
第一部分 法律制度总论
第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和机构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与特点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体系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解释
第六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第一节 争端解决机制概论
第二节 争端解决机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第三节 争端解决程序
第四节 未违反协议或义务的争端解决
第二部分 贸易制度分论
第三章 国际贸易待遇 第一部分 法律制度总论
第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和机构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与特点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体系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解释
第六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第一节 争端解决机制概论
第二节 争端解决机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第三节 争端解决程序
第四节 未违反协议或义务的争端解决
第二部分 贸易制度分论
第三章 国际贸易待遇
第一节 最惠国待遇
第二节 国民待遇
第三节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
第四节 特殊差别待遇与普遍优惠待遇
第四章 关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关税在国际贸易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关税制度
第三节 关税税则与商品归类
第四节 海关估价
第五节 原产地规则
第五章 数量限制及其他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普遍取消数量限制
第二节 进口许可程序
第三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四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第六章 反倾销措施
第一节 反倾销规则概述
第二节 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实体条件
第三节 反倾销调查与反倾销税征收
第四节 反倾销措施的救济
第五节 反倾销税的规避及其防止
第七章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第一节 补贴与反补贴规则
第二节 补贴的概念和种类
第三节 补贴监督和救济措施
第八章 保障措施
……
第三部分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参考书目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和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具有国际法上的法律人格,享有各成员所赋予的为履行其职责所需的特权或豁免,其官员和各成员代表同样享有各成员所赋予的独立行使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职责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
世界贸易组织主要履行以下4种职能:第一,促进乌拉圭回合各项法律文件以及今后可能达成的各项新的协议的实施、管理与运作;第二,为世界贸易组织就协议范围内的问题和世界贸易组织授权范围内的新议题的进一步谈判提供谈判场所;第三,负责解决其成员间存在的贸易分歧和争端;第四,负责定期审查其成员的贸易政策。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还负责对发展中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与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会议。部长会议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需的措施。部长会议有权对各多边贸易协议中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部长会议由各成员代表组成。
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总理事会行使部长会议的职能。总理事会还执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指定的各项职能。总理事会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召开会议,履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规定的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责。总理事会作为贸易政策审查机构召开会议,行使《贸易政策审查机制》所规定的贸易政策审查职责。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代表组成,向部长会议报告。实际上,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世界贸易组织设立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在总理事会的指导下,分别负责《多边货物贸易协议》、GATS以及TRIPS的运作。各理事会可据需要建立自己的下属机构。各理事会行使各有关协议及总理事会赋予的职责。各理事会的成员从所有成员代表中产生。
世界贸易组织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以及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行使有关协议赋予的职责及总理事会赋予的职责。除上述委员会外,现在还设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
诸边贸易协议下设立的各种机构,行使这些协议赋予的职责,并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运作,其活动应通知总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