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顾名思义是对“国保”的一些研究记录,心得和体会。“国保”一词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简称, 指的是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作为新中国的首创,它的评定和公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项重大文物保护举措。自1961年3月4曰第一批“国保”公布以来,在50年的时间里,国家先后 公布了六批2352处“国保”。其中许多都是名胜古迹,如故宫、八达岭长城、山海关、嘉峪关、十三陵、颐和园、清东陵、清西陵、曲阜孔庙、孔府、孔林、殷 墟、秦始皇陵、云冈石窟、龙门石窟、莫高窟、布达拉宫,等等。它们有些是皇宫禁苑,自古多神秘;有些则是人们的旅游休闲之地,信众们的顶礼膜拜之所,历来 是文人骚客纵情肆意的泼墨对象。历代的志书、游记也多留有记载,如北魏的《水经注》,唐朝的《元和郡县志》、《括地志》,明代的《徐霞客游记》,清代的 《日下旧闻》、《钦定日下旧闻考》等都是这方面的重要著作。此外各地通志、州志、县志等也有详略不等的记述,有的还配有图示。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有些 “国保”早已熟知,而有些“国保”还很陌生。笔者在学习文物考古和从事文物工作的20年间,有机会走近很多“国保”,得以对其中的一些有一定的了解和研 究,《国保札记 ——面向公众的文化遗产研究随笔》的主要内容也正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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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采用随笔的写作风格,从公众的视角把自己的所学所知通俗地作一介绍,通过这本书,通过“国保”反映出我国的文物保护现状,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文物事业。
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都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实物遗存,作为中华文明的记忆,它们真实地记录着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郑振铎、王冶秋为代表的老一辈文物工作者,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结合中国的实情提出了文物分级保护的方针。在众多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历史内涵愈丰,科技含量愈多,艺术水平愈高者,则文物价值越高,理应得到更多的重视和保护。1961年,180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国家级的重点保护对象,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
此后,“国保”的评定、公布和保护工作成为国家文物局的重要工作内容。去年春天,“国保”的公布迎来了第50个年头。风雨兼程,春华秋实。在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不下,在国家文物局的积极努力下,绝大多数的“国保”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从早期以“两重两利”为原则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到强调“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有效制止了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和人民生活对众多不可移动文物的破坏。 多年来,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对古遗址、古墓葬的调查勘探和发掘,建立了中国考古学体系,也为重建古史走上康庄大道。国家财政拨专款抢救了一批濒危的“国保”。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国家百废待兴、积贫积弱,仍勒紧裤腰带维修文物确实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1973年周恩来总理陪同法国总统蓬皮杜参观云冈石窟。对于石窟面临的严重风化和裂隙危险,他婉拒了蓬皮杜提出的援助,当着各国记者承诺用三年的时间给予维修。随后中央政府拨款130万元,到1976年维修工程准时完工,彰显出国家保护文物的决心和毅力。除此之外,大型的维修工程还有善化寺、广胜寺、独乐寺、敦煌莫高窟、乐山大佛、大足石刻等。
改革开放以来,文物保护事业蒸蒸日上,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不断拓展和深化,文物保护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水平不断增强,社会关注度持续提高,文物保护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大规模经济建设持续高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原有的文化生存土壤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
《国保札记》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完成的。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文物工作者的事情,更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保护文物首先要让大家了解文物,认识它们的价值。滕磊同志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工作,记录下百余处“国保”,内容涉及遗址、墓葬、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他走过看过研究过的。这样的心得体会才是最真实、最准确的。书中通俗流畅的笔法、图文并茂的描述,让读者更加容易理解专业的知识,更加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这些珍贵的文物。同时,字里行间我们也看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事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感受到当前文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与两千多处“国保”和几十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总数相比,书中涉及的百余处“国保”还很少,希望滕磊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将更多的“国保”呈现给读者。
简述拙见一二,以为序!
黄景略
壬辰年正月于北京亚运村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副研究馆员。祖籍江苏睢宁,2001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城市学院讲师,现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主要 著作有《西域圣火》、《中国古窑的故事》,文章《都兰吐蕃一号墓》(《都兰吐蕃墓》)、《关于在华袄祠的几点认识》、《中国袄教艺术中的犬神形象》、《扎 塘寺价值评估与针对性保护构想》等,并在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文章一百余篇,累计数十万字。
国保”的诞生
“国保”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简称,指的是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均属于不可移动文物。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180处“国保”。在积贫积弱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国家为什么要公布“国保”,出于什么考虑?这还要从新中国成立前说起……1948年11月,人民解放军包围北平时,为保护城内的众多文物尽可能免受战火破坏,毛泽东主席急电在前线作战的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等人,要求注意保护清华、燕京等学校及名胜古迹等[1]。为此,前线指挥部特请古建筑专家梁思成提供一个需要保护的文物建筑简目,梁先生根据营造学社对中国古代建筑的调查和研究情况,编撰了《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共登录古建筑450余处[2]。解放军用这份《简目》作为攻城的文物保护手册,当然最后的结果皆大欢喜,北京和平解放,文物完好无损。尽管这份《简目》没有派上用途,但是却为后来的文物摸家底和公布“国保”提供了重要参考。
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各地面临着恢复生产和城市建设、改造等问题,它们与文物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为此,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令颁布了《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明令“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及各省市人民政府,应调查所辖境内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公共或私人所有之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予以保护,并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登记”。同年7月,文化部文物局还组织了雁北文物勘查团,对山西广武汉墓群进行了调查,并出版了《雁北文物勘察团报告》一书。郑振铎为该书作序,强调要重视文物的保护、调查和研究工作[3]。1953年,北京市曾召开过一个会议,与会人员就某些文物该不该保护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郑振铎表态说:“要把北京有价值的文物进行彻底调查,调查清楚再来讨论保护的问题。”新中国史上第一次文物普查摸家底的工作自此从北京开始,逐渐发展到全国。
1956年4月2日,国务院在《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了文物普查和建立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分批分期地由文化部报告国务院批准,置于国家保护之列”。经过普查以后,由相关省市相继公布了大约5572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这也为“国保”的认定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4]。
为了解决生产建设与文物的矛盾冲突问题,当时主管文物工作的郑振铎、王冶秋同志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1953年,郑振铎还专门撰写了《基本建设与古文物保护工作》的小册子,广泛印刷宣传[5]。同年,王冶秋在调研和处理基本建设和文物保护的一些问题时,提出了可以在一些重要的地区划出一块保护区,暂不在保护区范围安排基建工程,以便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在经批准进行基建工程的地区先行钻探,进行重点发掘的方案。这样,既解决了发掘质量的问题,又前置性地保护了一些重要的文化遗址免遭破坏[6]。1956年2月,郑振铎和王冶秋分别在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和全国考古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讲话,着重谈到了文物考古的“重点保护、重点发掘”问题,提出了文物考古工作应“既利于工程进行,又利于文物保护”的基本思想。1958年3月,文化部在北京召集16个省、市、自治区文化部门开了一个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会议,会上,王冶秋在发言中系统归纳了前一阶段文物考古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基本方法,代表文物局正式提出了“文物保护坚决贯彻配合国家经济建设,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国家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工作有利”的“两重两利”方针[7]。而“国保”的诞生也正是“重点保护”文物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
除了文物摸家底和“两重两利”的文物工作方针以外,文物专业培训也是“国保”诞生的重要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针对各地文物工作者缺乏的现状,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加快了文物专业人员的培训上岗工作。从1952年8月起,文化部、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大学联合,每年举办一期考古人员训练班。至1955年第四期结束后,共培训毕业了341人。从1952年10月起,文化部又委托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不定期举办古建筑培训班。同时多次派出人员到东欧国家学习文物保护技术[8]。经过专业培训的学员成为各省、市(自治区)从事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和管理的主要骨干力量,也为“国保”公布后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通过近十年的文物保护工作理论和实践,新中国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初见成效。第一批“国保”单位的诞生自然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各办公室、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正式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一批“国保”共计180处的名单。要求文化部继续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分批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国保”自此诞生,这也成为新中国文物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注释
[1]国家文物局:《春华秋实――国家文物局60年纪事》,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8页。
[2]国立清华大学、私立中国营造学社合设建筑研究所:《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1949年。
[3]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雁北文物勘察团报告》,1951年。
[4]国家文物局:《春华秋实――国家文物局60年纪事》,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38页。
[5]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主编,郑振铎著:《基本建设与古文物保护工作》,1953年。
[6]彭常新:《文物考古基本方针的形成与完善》,《中国文物报》2010年5月14日第5版。
[7]彭常新:《文物考古基本方针的形成与完善》,《中国文物报》2010年5月14日第5版。
[8]国家文物局:《春华秋实――国家文物局60年纪事》,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28~31页。
首批“国保”180处
为什么1961年文化部提交的第一批“国保”名单为180处?笔者就此请教过罗哲文先生,在他的印象中文化部也没有组织过大规模的讨论,这180处数字如何提出我们现在已无从知晓,但是据说在国务院讨论第一批“国保”名单的会议上曾闹出一个误会,当时主持会议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同志认为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仅有180处“国保”太少。他说“如果这个名单通过了,我作为主持人就对不起我们的祖宗和子孙后代”。文化部有关同志急忙解释说,这只是第一批“国保”,今后还会分批地陆续公布。这样,陈毅同志才表示同意。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文化遗产浩如烟海。谁能成为首批180处“国保”中的一员,其中的决策过程自然不那么简单。如果要让大家选择,每人心中也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们不妨来看看当年国务院的选择。这180处“国保”分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石窟寺”、“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石刻及其他”、“古遗址”、“古墓葬”六大类,其中第一大类包括三元里平英团遗址、金田起义地址、太平天国忠王府、韶山冲毛主席旧居、江孜宗山抗英遗址、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北京大学红楼、上海孙中山故居、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旧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海丰红宫及红场旧址、广州公社旧址、井冈山革命遗址、古田会议会址、中山陵、瑞金革命遗址、遵义会议会址、泸定桥、延安革命遗址、卢沟桥、平型关战役遗址、八路军总司令部旧址、新四军军部旧址、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冉庄地道战遗址、天安门、鲁迅墓、中苏友谊纪念塔、人民英雄纪念碑等3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