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儒家学者中的各位人物,不论他们的实际遭遇如何,都或多或少自觉或不自觉地,曾经由自然生命向再造生命的路途上默默地走过。
本书是黄宗羲《明儒学案》的改写本,以王阳明心学为主线,所介绍的人物,王阳明、吴与弼、娄谅、方孝孺、王艮、顾宪成等儒学大家,他们的人生经历、生活方式与思想,对人与自然的理解,能给我们提供一种生活与追求的典型,由此揭开广大生命帷幕之一角,而看到一种新生命之可能,从而改变我们的一生。
提供多一种人类生活与追求的典型
数百万读者奉其为经典入门的**书目
人的生命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生命,一种是再造的生命。
自然的生命就是每个人天生都具有的天真、灵感、热情与追求的热忱,这些生命中所具有的理想性质,在人年轻时通常都是向外在世界在追逐着的,然而这种外向追逐的自然生命会慢慢消失,大约在人三十岁的时候,会发觉这一切外向的追求,最后都不能满足人生命内在那种空虚的孤寂感,于是有一天终于下决心舍弃了这一切外在现实的知识与欲求的追逐,而彻底返回到自身内在生命之广大领域中来,重新立在人性之基础上,做一全面之反省与规划!这就是人之再造生命的开始,孔子说它是三十而立!历史上的伟大心灵都曾经通过了这些过程,明代儒家学者中的各位人物,不论他们的实际遭遇如何,他们都或多或少自觉或不自觉地,曾经在这条人迹稀少的路途上迈着步伐默默地走过。
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与环境,是一个空前复杂的人类社会,人之心灵与生命所受之干扰与撞击是极为沉重的,生命之种种可能,被限制在极狭小与软弱的圈子里面!或许此书中所介绍的人物,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想法,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陌生与格格不入的,但他们至少提供给我们多一种人类生活与追求的典型,或者,将因此为我们真正揭开广大生命帐幕之一角,让我们看到一种新生命之可能,从而改变我们之一生!
方武,台湾中国文化学院毕业。对艺术、历史及科学发展史亦有独到见解,曾多次参与儿童读物之译介工作。现任双溪启智文教基金会总干事。
第一章 崇仁学案
吴与弼
胡居仁
娄 谅
第二章 白沙学案
陈献章
第三章 河东学案
薛 瑄
第四章 诸儒学案
曹 端
方孝孺
第五章 姚江学案
王守仁
第六章 浙中学案
徐 爱
钱德洪
王 畿
第七章 泰州学案
王 艮
罗汝芳
第八章 甘泉学案
湛若水
第九章 东林学案
顾宪成
高攀龙
第十章 蕺山学案
刘宗周
附录附表一:明朝行政区域表
附表二:明政府中刑事诉讼机构的地位和互相关系表
附表三:明政府初期中央政府组织表
附表四:明代中期中央政府组织表
附表五:明朝宦官时代主要当权的宦官人物一览表
附表六:明代十五世纪重要民变表
附表七:明代十六世纪重要民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