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代表作。认为国家是人们在正义的原则和求得共同福利的合作下所结成的集体;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都是单一政体,理想的政体应是“混合政体”。本书结合了西塞罗的政治实践经验,以对话形式分析政体和法律问题,思路清晰而饶有兴味。
导读:西塞罗的《论共
和国》与《论法律》
薛军
在绝大多数标准的西方
政治思想史教科书中,欧洲
古典时代(主要是指古希腊
与古罗马)关于政体、法律
问题的讨论,是以希腊思想
,尤其以柏拉图—亚里士多
德的学说为核心来展开的。
虽然西塞罗撰写了《论共和
国》、《论法律》这两部具
有深远影响的著作,但大多
数思想史著作认为他是一个
缺乏原创性的、希腊思想的
浅薄涉猎者,是一个把希腊
思想传输到罗马的“搬运工”
。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就是混
合政体思想。西塞罗的《论
共和国》中对此的确有所涉
猎,但被认为是对希腊历史
学家波利比乌斯思想的照搬
,而且他甚至没有能够说清
楚代表了混合政体各个组成
部分的究竟是何种罗马制度
,因此受到塔西佗的奚落(
赞誉混合政体要比实现这一
政体容易得多)。
果真如此吗?坊间大多
数“思想史”著作,在论述思
想史上重要人物的时候,在
有限的篇幅中所能做的,无
非就是蜻蜓点水般地谈谈其
生平,引用其著作中几段通
常会被引用的话,然后顺手
为其贴上一个现成的标签了
事。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就
这样被制作成一个干枯的标
本,陈列在思想史的橱窗中
。要真正进入到一个思想者
的思维脉络中,就必须抛开
这些思想史的标签,去认真
阅读著作本身,只有这样才
能对其思想获得真切的体会
。
欧洲古典时代流传下来
两本论共和国的著作。一本
是柏拉图的“Polieia”。这本
书在汉语译本中被翻译为《
理想国》。译名采取意译方
法,不能说非常准确,严格
按照字面来翻译的话,应该
翻译为《政制》(或《王制
》)。西塞罗将其翻译为拉
丁语“Res publica”(共和国
),这同样是一种创造性很
强的意译,但产生了深刻的
历史影响,成为后世欧洲现
代语言中的标准表述方法。
西塞罗自己也写了一本《论
共和国》。由于西塞罗的书
与柏拉图的书,至少在拉丁
语的表述上,是同名的,因
此引得历代学者试图将二者
进行对比。对比的结果似乎
也在某种程度上坐实了西塞
罗是个希腊模仿者的说法。
但不能仅仅因为二者具
有相同的标题、相同的题材
以及在某些方面类似的本文
结构,就忽视了二者的重要
差别。事实上,只有对二者
的差别有足够的重视,才能
够真正理解西塞罗思想的脉
络和其卓越不凡的贡献。这
种贡献,即使面对柏拉图这
样震古铄今的思想大家,也
毫不逊色。我们知道,从人
生阅历看,虽然有过几次不
成功的从政尝试,柏拉图基
本上是一个纯粹的思想者,
而西塞罗本人则具有非常丰
富的政治实践经验,担任过
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最高官职
—执政官,做出过涉及罗马
城邦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的
决策。在担任执政官期间,
他果断镇压喀提林阴谋,挽
救罗马共和国于危亡。一个
具有这样丰富的政治阅历的
人,对于政治体制的思考,
不可能与纯粹的思想家完全
相同。正是在这一点上,西
塞罗表现出与柏拉图的根本
差别。
对西塞罗来说,讨论理
论问题,进行抽象的哲学思
辨,本身不是目的;只有将
思考所获得的成果在实践中
加以运用,才是最终目的。
正是基于强烈的现实精神,
西塞罗不止一次地在讨论国
家政体的方法论问题上,对
柏拉图所代表的希腊传统表
现出批判的态度。在《论共
和国》(1.36)中,西塞罗
借西庇阿之口直接表明了自
己对希腊学理传统的不满,
他强调指出,自己关于政体
的思想主要来源于实践,而
不是基于先验原则的抽象思
辨。对希腊政治哲学,西塞
罗保持着谨慎的距离,虽然
他对希腊思想非常熟谙,但
他并没有毫无保留地将其接
纳为一种绝对真理。
西塞罗的方法论意识,
其实是把自己关于政体的思
考,放置在一个与希腊有联
系但也存在区别的学理传统
之中。这一传统是一种强调
实践理性、尊重历史的现实
主义的知识传统。与之相对
的是则是一种乌托邦的知识
传统。乌托邦传统不依托于
具体的历史经验,而是以虚
构为主要手段。西塞罗在解
释他为什么必须从罗马人的
历史起源的角度来讨论政体
问题时,将二者的区别解释
得非常清楚:“我会回到罗
马人民的‘源流’……向你们
阐述我们国家如何诞生、发
展、崛起,最终变得如此稳
定和强大。这样做,比起像
柏拉图作品中的苏格拉底那
样去描述某个想象出来的社
会,对于实现我的目标要容
易多了。”(《论共和国》
,2.3)
西塞罗对乌托邦式的思
维所包含的缺陷有着清醒的
认识。根据先验的原则推演
出来的政体形态,虽然看上
去很美,但是缺乏现实性。
而西塞罗认为,现实性是检
验知识的品质的最根本依据
。一个美好但却与人们的生
活和习俗不符合的国家构想
,只可能是一种乌托邦。但
西塞罗对乌托邦思想的价值
并不完全否认,而是站在一
个更高的理论层次,合理地
承认其理论层面上的价值。
柏拉图的政体理论,是理念
、形式意义上的,是逻辑推
理的构造物。而西塞罗试图
要做的,则是贯通逻辑与历
史两条线索,探讨“现实的
世界”与“可能的世界”。
……
西塞罗明确承认其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年1月3日-前43年12月7日),古罗马著名政治家、演说家、雄辩家、法学家和哲学家。出身于古罗马Arpinum的奴隶主骑士家庭,以善于雄辩而成为罗马政治舞台的显要人物。从事过律师工作,后进入政界。开始时期倾向平民派,以后成为贵族派。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在后三头同盟成立后被三头之一的政敌马克·安东尼(Marcus Antonius,公元前82年—前30年)派人杀害于福尔米亚。
导读
年表
论共和国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论法律
卷一
卷二
卷三
附录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