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正像人类文明具有形态各异的多样性,各民族在生活方式、情感表达与交流沟通方式乃至思维方式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差别。因而,在不同文化圈、不同民族文明进程中发展出的戏剧活动,也就呈现着丰富多彩的特征。戏曲是中国戏剧成熟形态的戏剧类型,它是从独特的中华文明基础上生发出来的独特的文化活动,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且在无数艺术家长期的创作演出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裁和艺术规律。
任何一种成熟的艺术形式都必然有内在整体性。一件艺术作品可以由许多部分组成,它可以包含多种因素,但它不是许多个别因素和成分的拼凑,组成一件艺术作品的各种因素应该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人们欣赏艺术时,艺术也以其整体触动人们的精神与情感。不同民族的戏剧样式在构成上的异同,正是最能够凸现其艺术特征的方面,戏曲的艺术特征,也基于它独特的构成形态。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戏曲构成的复杂性,同时还需要研究,哪些艺术因素与成分是构成这个整体的关键要素。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而艺术正是人类的重要交流手段之一。艺术可以看成人们试图表达与沟通内心世界的愿望的产物,而人们所希望和能够表达与沟通的内容,无非是事、情、理三种形式。如果说艺术并不是表达与沟通理的最合适的工具,那么就表达与沟通事与情而言,艺术则是人们经常选择的手段。但是,表达与沟通事与情的方法与途径并不相同,这也正是不同民族的戏剧在艺术样式方面会有所区别的文化心理基础。由民族的文化心理层面出发,揭示戏曲的艺术本质,正是我们深入理解戏曲的必要路径。
戏曲表演手法的研究,近代以来一直是论者关注的中心,而对所谓程式化的和程式的研究,又是研究者最重视的一个侧面。较早指出中国戏剧表演这一特点的余上沅把程式化(Conventionalization)看成中国戏剧最突出的特点,他指出,程式是各种艺术所由成立之基本成分。因此,不理解程式,不清楚程式以及程式化在戏曲中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就不可能真正理清中国戏剧的艺术特征。
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是创作者与欣赏者共同完成的。中国戏剧也是如此。正因为此,观众的欣赏模式,以及作为特殊观众的批评家的批评态度,也就成为戏剧研究领域值得特别关注的一个维度。而尤其因为创作者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是给予者和接受者之间单向的关系,不同的欣赏模式决定了作品可能实现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而不同的艺术效果,又会反过来成为创作者的指南,影响着创作者的创作动因。因而也可以说,戏曲观众特殊的欣赏模式,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乃至决定戏曲静态的结构、功能与动态的发展变化。研究欣赏者、批评家与创作之间的互动,尤其是研究戏曲欣赏者特殊的欣赏模式,使我们有可能从另一层面,进一步确认戏曲的艺术特征和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