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化与政治学说》一书的主旨是提供一套清晰阐述的社会哲学,以作为解决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社会经济问题的理论指导。
作者霍布豪斯以进化与进步的区分作为贯穿全书的主线,极力抵御19世纪中后期在生物学理论影响下产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他驳斥了优生学论者将社会进步等同于人种改良的观点,主张社会进步应该被界定为伦理秩序的实现,其根基是人类幸福、精神发展以及社会合作的观念。依据一种有机的社会观念,霍布豪斯把社会发展理解为社会成员的和谐发展,而和谐发展取决于社会精神的发展及其对生活条件的控制。他继而借助社会形态学这一分析工具,梳理了从古至今的社会组织形态,认为以公民身份为主要社会纽带的现代国家能够实现人类生活的和谐发展。由于这套社会哲学必然意味着集体行动的扩展,国家开始对现代工业社会的大部分风险承担责任,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最后,霍布豪斯重申国家与个人之间不是一种抽象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正是通过国家与个人的合作互助才能实现社会的普遍进步。
适读人群 :大专院校政法专业师生 本书是霍布豪斯于1911年在美国哥伦比亚政治学系教授会上的演讲集。在书中他澄清了“进步”和“进化”之间的区别,他认为社会进步是指人类获得价值的社会生活的发展,从而把伦理学和社会哲学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政治一直以来都与人自身的存在息息相关。在古典时代,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人们对于人类生活的原初体验中,政治都占据着核心位置。政治生活被看成是一种最高的生活或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最该去追求的生活。政治与个人的正当生活(古希腊)或人自身的修养(中国)是贯通的。在政治生活中,人们逐渐明白在由诸多人构成的共同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对待自身和对待他人。
在过往这十多年内,国人一直在谈论“政治成熟”。这在某种意义上根源于对过去几十年内人们抱持的基本政治理想的省思。但是,一个民族的政治成熟在根本意义上不在于它在力量上的强大甚或对现实处境的敏锐意识,而在于它可以给整个世界提供一种好的生活方式。只有在人们不仅认识到残酷的人类现实,而且认识到我们可以根据一种正当的、好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现实的时候,我们才开始在“政治上”变得“成熟”。
这一克服和摆脱野蛮状态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启蒙”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开始逐渐运用他自身的理智去辨识什么是一个人或一个国家该去追求的生活。在此意义上,一种政治启蒙的态度就尤为重要,无论是古典路向的政治哲学,还是以自由民主制国家为典范的现代政治思想都必须首先予以检讨。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正是此套丛书的基本旨趣之所在。希望通过译介一些基本的政治和法律著作而使国人能够在一个更为开阔和更为基本的视域内思考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霍布豪斯(1864-1929),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进步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执教于牛津大学、伦敦大学。离开牛津后,并担任《曼彻斯特卫报》《论坛报》的编辑和撰稿人。其一生论著颇丰,其代表作包括:《论劳工运动》《自由主义》《社会进化与政治学说》《形而上学的国家理论》《社会正义纲要》等。他的著作是了解英国自由主义的现代转型、英国福利国家的伦理基础、英国进步主义的政治主张的重要媒介。
译者简介:
曾一璇,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曾访问英国牛津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研究领域为西方政治思想史、英国福利思想史。
说明
致谢
第一章 进步的含义
第二章 进步与生存竞争
第三章 优生学的价值与局限
第四章 社会和谐与社会精神
第五章 社会形态学
第六章 国家的发展
第七章 进化与进步
第八章 社会哲学与现代问题
第九章 个体与国家
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