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阿克塞尔黑格斯特罗姆法哲学思想的代表性著作,作者关注的核心是何者构成法律这一基础问题。其批判的对象主要是传统法理论的基本预设。,作者认为,诸如权利、义务这样的基础法律概念本质上源于人类的心理情感。作为价值非认知主义者,其试图摧毁任何形而上学式的法律概念观。第二,作者着力批判了意志理论。其分析表明,此理论不仅与历史事实不符,而且与经验事实不符。此外,在本书中,作者还专门讨论了凯尔森的法律与国家理论。虽然上述内容足以展示作者法哲学的思想范围,但本书还包括其关于道德哲学基本原理的深刻理解。在关于义务概念、命令概念、人类心智等问题的分析中,作者的洞察力得到了*大体现。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内容或许才是作者思想中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
本书作者黑格斯特罗姆是堪的纳维亚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现实主义是20世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学流派之一,这一流派的典型思想在于:强调法律是一种社会事实(或心理学事实),强调法律作为一种权力工具或心理手段的重要作用,反对对法律的形而上学研究,而提倡对法律的科学研究。
阿克塞尔黑格斯特罗姆,瑞典哲学家。生于1868年,1893年于乌普萨拉大学任哲学助理教授,1911年至1933年他任职全职教授直至退休,1939年去世。黑氏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乌普萨拉学派与斯堪的纳维亚法现实主义的创始人。黑氏研究范围广泛,从认识论到罗马法,从古希腊哲学到爱因斯坦相对论,都属其中。除本书之外,黑氏的代表作还有《哲学词典》、《哲学与宗教》。
译者简介:
陈曦,1986年1月生,法学博士,现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律逻辑学、法律与科技。
章 概览
(本书序篇:《一般罗马法观念下的罗马式的义务概念》,
卷1,1927年)
第二章 实在法是对意志的表达吗? (1916年)
节 由法律决定的意志
第二节 集体意志观或共同意志观
第三节 被定义为实际个人权威意志的意志
第四节 以纯粹形式定义的意志
第五节 将维护法律体系诸种力量拟人化后的国家意志
第六节 作为不同法源价值评估基础的意志理论
第七节 自然法思想的暗度陈仓
第八节 概要
第三章 法律的概念问题
(意志理论,1917年)
节 意志理论适用于旧时法律体系的困难以及事例
一、 神法在古罗马法中的意义
……
第四章 凯尔森的法律与国家理论
第五章 私法领域中的意思表示概念(1935年)
第六章 论法律的基本问题(1939年)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