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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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 编
- 出版时间:2020/1/1
- ISBN:9787517083597
- 出 版 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TV5-65
- 页码:298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为了方便建设各方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合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编写了本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实施指南》包含了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所有条文内容,并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对条文进行了摘编说明,阐述了作为强制性条文的缘由,针对条文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编写了检查要点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案例分析。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实施指南》是一部体系完备、资料翔实的“工具书”和“培训教材”。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强制性条文的发布和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政府监督的技术依据。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证明,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工作改革。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对水利技术标准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为适时推进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利部于2012年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水国科[2012)546号),对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为了方便工程建设各方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以及实施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编写了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实施指南》以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至2019年11月30日,在2016版《实施指南》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与修订。2020年版《实施指南》,共涉及94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557条强制性条文。
《实施指南》编写过程中,还参考了2010年版和2016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辅导教材、相关技术标准条文说明、其他行业强制性条文宣贯教材等资料,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对条文进行了摘编说明,阐述了作为强制性条文的缘由,针对条文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编写了检查要点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案例分析。
前言
第一篇 水利工程设计
1 水文
1-1 水文测验
1-2 水文计算
2 工程勘测
3 工程规划
3-1 流域(区域)规划
3-2 防洪标准
4 工程设计
4-1 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
4-2 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
4-3 稳定与强度
4-4 抗震
4-5 挡水、蓄水建筑物
4-6 输水、泄水建筑物
4-7 水电站建筑物
4-8 防火
4-9 安全监测
4-10 工程管理设计
5 机电与金属结构
5-1 电气
5-2 金属结构
6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征地移民
6-1 环境保护
6-2 水土保持
6-3 征地移民
第二篇 水利工程施工
7 土石方工程
7-1 开挖
7-2 锚固与支护
7-3 疏浚与吹填
8 混凝土工程
9 灌浆工程
第三篇 劳动安全与卫生
10 劳动安全
11 卫生
第四篇 水利工程验收
12 质量检查
13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