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中西部地区一个农业型乡镇村级干部的类型和治理机制来说明税费改革以后传统农业型村庄的权w秩序。在人财物流出的大背景下,资源匮乏的农业型村庄,一部分从事农业的中等收入群体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着主体的治理作用,于是,“中农治村”逐渐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村治类型。
随着城镇化和国家经济转型的深化,农村改革也迫在眉睫,而到底应该如何开始改革?农业村庄的治理机制该走向何方?对农村社会会产生怎样不同的影响?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回答。
前言中国正在经历剧烈的变迁,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资源基础等差异,各个地方转型变迁的步伐并不一致,尤其是东中西农村地区差异十分明显。东中西农村地区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还体现在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所带来的社会基础差异、精英类型差异、治理诉求差异、治理资源差异、村庄传统变迁和体制创新等差异,而这一切导致了乡村治理类型的差异。理解这些差异对理解乡村治理实践的内在差异,因地制宜的制定乡村治理政策和进行制度创新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年笔者在不同地区的田野调查也发现,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乡村治理主体类型和治理实践,特定的经济社会空间造就特定的精英类型:东部发达地区多是一些“富人”治村,中西部地区的村治主体表现为一群没有财富、权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普通农户。笔者在2011~2017年间分别去了江西赣州、安徽宿州、广西富川、山西运城、武汉蔡甸、广州清远、浙江慈溪、绍兴、湖北秭归、江苏南京等地区进行调研,一直关注村级治理这个问题,每次调研的时间大都在10~20天。对于笔者这个土生土长的华北人来说,每次异域的村庄调研都给了笔者很多的冲击和想象:富人、混混、宗教团体、道德权w、家族势力、老人协会、村落理事会等都成为村庄秩序开展的非常重要的力量,也正是在这种区域差异的比较中,笔者逐渐积累了自己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兴趣。2012年,笔者在安徽宿州的一个“明星村”进行了20天的调研,村书记是一位有名的企业老板,村级治理也表现为典型的“富人治村”。在这位富人的带领下,村委班子比较得力,村庄建设和村级治理的效果也比较好。这位富人村干部不仅是村支书,还因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地位和治理业绩而成为县人大代表,得到地方政府和省市的多次表彰。得益于自己的身份地位,这位富人书记的企业规模越做越大,市场越拓越宽。与之相似的还有山西运城,这个地方也有“富人书记”,不同的是这个富人有着混混的底色,属于有着灰色收入性质的富人混混。这位富人书记原先从事其他不正当职业,后来看到乡镇项目工程的利润空间,也插手乡村事务,并通过当村干部来获得承包村级及乡镇项目工程的权利。乡镇政府也青睐这样有灰黑背景的富人来当村干部,一方面可以维持村庄秩序,摆平村庄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依赖这些有财富权势的人去争取项目。这些富人再象征性的捐点钱物就很容易被乡镇推为典型。上述笔者调研的这两个村庄都属于普通的农业型村庄,不同的是这两个村属于乡镇的“典型村”,项目政策资源也比较多,因为村庄中能够与之相竞争的村庄富人精英比较少,村庄的选举相对温和些。而同样是富人治村的武汉城郊农村和浙江发达地区的农村,村庄选举显然要激烈的多,与安徽和山西地区村庄中只有个别富人“一家独大”的局面不同,这些村庄属于城郊区,经济利益机会比较多,富人和村庄精英众多,村庄选举要激烈的多。去武汉某城郊村调研期间正值村干部换届选举,由于村干部竞选比较激烈,往年经常出现打架斗殴的场面,乡镇政府甚至需要出动武装力量来保障村庄选举的正常进行。笔者也去了发达地区的一些乡镇,包括浙江慈溪和绍兴等地,这些地方的富人众多,富人治村比较典型,都是有权有势的老板,乡村治理的政绩也很明显。与这些资源和利益比较密集的地区相比,笔者去的中西部地区的非典型村,也就是传统的农业型村庄,既没有激烈的村庄选举,也没有富人村干部,村庄中没有足够的利益来激励富人竞选村干部。笔者所调研的荆州公安地区在一个乡镇的边缘位置,属于瘫痪村,由于村庄精英大量流失,长期选不出合适的村干部。并且,村庄也并非典型村,没有项目资源激励,富人不愿意回来主政,村庄秩序已经瘫痪,只好选一些无赖式的人物来维持村庄秩序。然而,同样是经济资源匮乏的农业型村庄,湖北宜昌、荆门沙洋等地农村则显得有序的多,与前面的富人治村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这里没有富人愿意当村干部,但是,这里也没有利用无赖式人物来维持秩序,更多的是选择一些留守的“青壮年”群体来维持村庄秩序,这些群体也愿意在村干部收入较少、利益激励较少的情况下来当村干部。这些村的村级治理可能没有较大的“政绩”,但能够维持村庄正常运转;这些地方村庄选举并不激烈,村委班子也比较稳定,同时,村干部也相对负责,他们十分关注村庄公共品建设和村庄建设发展。大部分传统农业型村庄的村干部就属于这种类型的村干部。同时,中西部大部分农村的类型也是这样,既不属于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较好的发达村庄,也不属于项目资源较多的典型村,也不是一些地处边缘的瘫痪村,而是一些不好不坏,村级治理秩序能够正常进行的传统农业型村庄。这些村庄以农业生产为主,村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但仍有一部分在村的“青壮年”群体在维持秩序。正是这几次不同区域调研实践的强烈对比,让笔者对不同地区村干部的类型、参与村级治理的动力和村级治理绩效产生了研究的兴趣。并不断刺激笔者思考:为什么不同地区的村干部呈现不同的行为状态?为什么中西部地区的传统农业型村庄,富人村干部比较少?为什么同是中西部的农村地区,有些村庄的村级治理状况比较好,有些村庄却出现瘫痪状态?所有的问题其实就是要回答:当下中西部农村地区,在村干部缺少利益激励的情况下,什么样类型的权w愿意参与村级治理,并且能够有效的发挥作用。2015年7月份笔者到川西汉镇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川西汉镇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型乡镇,村民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保留着传统的小农生产模式,乡镇内部经济机会不多,乡村社会的青壮年群体主要以外出务工经商为主。由于属于农业型乡镇,乡镇政府的财政实力不强,再加上国家输入的项目资源一般,乡村社会的利益激励就比较少,导致乡村精英当村干部的动力不强。但汉镇的村级治理并没有瘫痪,村干部群体也在稳定的更替,仔细观察汉镇村干部的类型特征,我们发现除了一个典型村的村干部算“半个富人”之外,其他村的村干部主要是一些常年生产生活在村庄的普通青壮年。这一现象与笔者调研过的很多传统农业型村庄的村级治理状况和治理主体类型一样。但因为这一村干部类型太过“普通”,很难被学界和政界所关注,学界已有研究重点关注东部发达的村庄治理实践差异及类型,很少有研究把他们的类型特质加以提炼,很少对这一群体在中西部地区出现的规律和趋势进行总结。东部发达地区因为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基层治理实践创新较多,能够引起学界的注意。中西部农村地区几乎没有什么资源来进行各种治理创新,自取消农业税以来,也没有什么尖锐的矛盾和干群冲突,很难再引起学界的关注。在人财物流失和精英断层的大背景下,学界基本停止了对中西部农村地区权w类型变化及乡村秩序的深入研究。但实际上,后税费时期,在新的国家社会关系下,中西部农村地区形成了新的乡村两级关系,也面临着新的治理目标任务,乡村治理精英的类型也发生变迁,因此有必要探究新时期中西部农业型地区乡村精英类型及其治理实践,以更好的理解中西部地区的权w秩序。这也是笔者本本文要关注的重点。根据笔者的研究发现,中西部很多农业型村庄出现这一现象绝不是偶然。对传统农业村庄的权w秩序和治理实践的分析研究对回答笔者长期疑惑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缺少利益激励的传统农业村庄,什么类型的精英愿意参与村级治理,他们的治理机制和效果是怎样的?为深入解剖这一乡镇的权w和治理状况,以更好的理解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型村庄的权w和秩序,笔者2015年8月份再次进入这个乡镇开展调研,并一直到10月份结束,累积三个月的调研时间。在深入调研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在国家和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农群体”已然成为传统农业村庄的权w,他们在维系村庄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是一些常年在村的青壮年群体,并没有外出务工,但在村庄附近仍能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该群体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在村庄中,属于村庄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往往是多元兼业的小农,与普通村民的差异不大,但由于年龄、身体素质、文化和技能水平、社会关系资源的优势禀赋,使其在村庄中的地位和作用比较突出,成为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村级治理的中坚力量。本书以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村庄的“中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分析他们的经济社会特征及其作为村治主体的动力机制和治理模式。从三个层面来探析传统农业村庄的村庄权w及其治理状况:“中农是如何产生的?”,“他们为什么能够成为村治主体?”,“他们如何治村?”。本书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探讨传统农业型村庄的权w类型和治理模式,来回答城市化背景下人口流出的中西部农村地区“谁在当村干部”和“谁在维系农村社会”的问题。并在国家社会的理论框架下,来理解国家、社会、乡村权w各自在村级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也即在资源下乡背景下,“中农”能否承接国家惠农资源,形成村级治理的能力?国家在资源输入和政策配置的过程中,应处于什么样的角色和位置,才能有效的激活村民自治和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笔者在研究中发现特定的经济社会空间造就特定的精英类型,中西部农业型村庄的村治权w表现为一群“中农”。以汉镇为代表的许多中西部的普通农业村庄虽然面临着“能人”不断外流、村治主体缺失问题,但农村社会仍有一定的经济机会和资源空间能让一部分青壮年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从而成为村庄中的“中农”。他们不是政府所提倡的“富人”,也非“恶势力”,大都是一些没有财富、权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普通农户。中农没有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主要从农副业等生产环节和上下游的流通服务环节,以及一些满足农民生活需求的商业服务项目中获得收入。他们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在村庄中,往往是多元兼业的小农,与普通村民的差异不大,但由于年龄、身体素质、文化技能、活动能力的禀赋差异,使其在村庄中的地位比较突出。他们是国家惠农政策和公共品建设的较大收益者,也受到村庄社会关系和价值舆论的约束,愿意在村庄的公共事务中带头。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这些新生力量逐渐替补老式干部。中农成为村治权w是国家、社会、地方三者互动的结果。从乡村两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上看,税费改革以来,国家治理目标和治理体制的变革对乡镇政府的治理任务、角色职能及其治理能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造成乡镇政府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再去控制村级组织。这也间接导致村级组织的“弱行政化”。村级组织角色和职能的转化也成为中农治村的政治基础。而村庄内生权力秩序的变革也为中农治村提供了社会基础。农村权力结构的扁平化状态让中农群体有一定的能力来维持村庄的稳定和秩序。从中农治村的机制上看,这部分中农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优势并不明显,难以像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富人、狠人一样,凭私人权势、财富资源来实现村庄治理。但在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中农借助惠农资源,通过村庄动员的方式,发挥村民的力量来实现村庄建设和自我管理。并且,在村级治理过程中,中农并没有出现富人治村、狠人治村下的强人控制、私人治理和政治排斥的特征,反而出现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如民主参与制、商议制、集体表决制、公共品项目集体监督制等等。从治理的结果上看,他们能够通过公共资源的公共运作,达到民主治理的目标。这些都对改革后中国的农村管理、乡村治理和机制建设具有启发性参考意义。
高万芹,山东泰安人,社会学博士,现任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农村基层治理研究,已在《民俗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等多项课题。
第1章 乡村权w的变迁与理论一、权w变迁:从传统走向现代二、多元理论视角下的村庄权w秩序生产三、研究思路、章节安排和概念界定四、方法与田野第二章 变迁中的汉镇经济社会秩序一、汉镇概况二、从传统走向现代三、汉镇的阶层结构第三章 中农群体的崛起一、中农群体产生的经济基础二、不同家计模式的农户与村庄社会关联三、中农群体的特征四、中农群体的参政动力第四章 村治主体之变一、汉镇的村干部变动二、治理目标与资源不匹配情况下乡镇政府的选择三、村级组织的目标任务和角色四、村级治理对象与权力结构的扁平化第五章 中农治村的机制与特征一、村级治理的症结与民间积极分子动员二、社会吸纳资源与自治民主化三、区域差异与村治类型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一、结论二、精英政治还是群众路线三、资源输入与自治激活四、创新与不足附录 主要人物一览表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