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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环境:类型学——书法史的理论与方法

书法环境:类型学——书法史的理论与方法

定  价:30 元

        

  • 作者:赖非 著
  • 出版时间:2003/5/1
  • ISBN:9787501014484
  • 出 版 社:文物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J292-09 
  • 页码: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
  •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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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史是由众多书法人物、事件、作品、现象汇成的历史长河。对书史中的任何一件作品和事物来说,它们都是生产目的明确、要求也明确的客观产物;然而对书史长河的演化来讲,由陶文、甲骨文、大小篆,到隶书、魏书和楷书,一步一趋的变化却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过程的完成不是上天的安排,也不是任何人的主观意念,而是靠书法(书写)自身的规律来实现的。书法主体尽管是书法的生产者,是书法历史的创造者,但主体在书史中并不是书法演变规律的控制者、主宰者,书法史有其自身的运动机制。
书法的运动机制,一方面来自它外部(它存在的环境)的力量;另一方面来自它内部的原因,即来自汉字——书法整体的结构。
从理论上讲,汉字与书法有本质的区别;从书法欣赏上论,汉字与书法甚至可以判若鸿沟。然而,从书史发展的事实上看,汉字与书法密不可分,它们就像一张纸的两个面,共同形成了汉字与书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双重性特征)。更为重要的是,艺术文字的书写方法起初无不来自实用的书写。书坛上,各种笔法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它们在历史上从没有严格地分过“家”。所以,书法的发展根本上是汉字——书法整体的发展,单纯的“书法艺术史”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只有从整体的眼光,才能不忽视那些被忽视了多年的恰恰又是书史根基的作品、事物和现象。只有把实用的书写与艺术的书写、实用的作品与艺术的作品、实用的书手与艺术的书家,看作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汉字——书法整体,我们才算找到了探索书法史发展演变奥秘的基础。我们必须把这点作为一项原则,贯彻在书史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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