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对当代中国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鲜明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崭新认识,深刻表达了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内在逻辑,进而构成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引领和行动指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围绕“新发展理念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对于深入认识当代中国新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对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深刻影响,着力增强运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理性认知与实践自觉,科学把握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战略与策略选择,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2016年10月22日,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南京共同举办以“新发展理念与中国法治现代化”为主题的中国法治现代化2016年智库论坛。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扬州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有关党政机关、法治部门和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论坛。会议期间,与会的我国法学界和法律界同仁围绕论坛主题展开热烈的研讨交流,相互启发,深入切磋,努力梳理中国法治现代化事业在实现什么样的发展、为何实现发展的时代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展示中国法治现代化对于保障和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鲜明目标指向,取得了重要的学术共识。这本文集选辑了这次智库论坛的部分论文结集印行,藉以推动这一重大法治论题的深入研究。
这本文集的出版,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王扬同志的精心编辑,亦得到了江苏省委宣传部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经费的专项资助。在此,谨致以诚挚的感谢!
编者
2017年3月16日
公丕祥,山东蒙阴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全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先后主持科研项目多项,出版《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1987年)、《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1992年)、《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1999年)、《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2002年)、《权利现象的逻辑》(2002年)、《中国的法制现代化》(2004年)、《法制现代化的挑战》(2006年)、《公丕祥自选集》(2010年)、《大变革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2017年)等个人专著多部,主编《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等著作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项成果荣获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优秀科研成果奖。
前言
一、理论与方法篇
新发展理念: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引领公丕祥
论人民法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几个关系胡仕浩
网络主权:网络空间法治的基石张新宝
在深化改革中拓展法治:统合意义上的“法治改革”陈金钊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提升法治建设效能沈国新
论司法公开的价值取向:对《人民法院报》49篇文章的分析钱弘道肖建飞
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体系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徐汉明
发展语境下的社会治理法治指标体系构建及其评估徐汉明
中国的城市化与法律问题:从制度到秩序蒋立山
论人性尊严的宪法维系邢鸿飞侯玲
从诉访难分看治理模式创新吴英姿
解码科技创新的法治逻辑蔡宝刚
协调理念:当代科学立法中的价值引领李栗燕金曹鑫
我国交通警察权力配置:价值维度与改革框架刘启川
新发展理念与当代中国司法的性质陈小洁
空间与路径:“互联网+”时代的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吴欢
新发展理念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价值重构杜艳艳
区域法治发展的应然意义与实践难题:以地方政府竞争为视角骆天纬
论权利主体意识与法治的深层破局刘旭
二、实践与路径篇
以提升司法公信为根本尺度推进司法改革的若干思考周继业王成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路径探究:基于江苏部分基层区域行政执法现状为样本的考察于爱荣
村规民约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河口乡文斗村为考察对象高其才
绿色发展理念与环境公益诉讼:以江苏为主要对象的分析李浩
绿色发展背景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研究朱晋峰
论信用监管钱弘道窦海心
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命题: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上海样本研究杨力
论地方立法权扩容的意义及其风险类型:以镇江市立法实践为分析样本刘同君
基层治理法治化视野下金秀瑶族习惯法与民间纠纷解决的调查研究郭剑平陈震回
检察办案组织若干问题研究: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构建为视角桂万先
“专车”立法刍议顾大松
论我国法学创新体制之转型:以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的实证研究张洪涛
软法反腐的可能性及其适用法则熊樟林
绿色发展与污染性产能博弈的法治出路苏喆陈凯健
“东突”恐怖主义内渗化及其应对策略研究周建达郑群
第三方评估:适用于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机制及其限度潘溪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判例研究沈凌
堵疏之道:“互联网+”时代的江苏区域治理路径选择韩玉亭
在加拿大普通法中探寻中国法域外影响力张鹏
区域法治文化的生成路径杜维超
应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擎作用尹培培
《新发展理念与中国法治现代化》:
二是深刻认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功能定位。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从法哲学本体论意义上讲,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法治发展的根源与基础,制约和影响着法治发展的进程及其表现形式。离开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法治发展就失却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条件。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然而,法哲学辩证法告诉我们,法治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甚至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有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能够在某种限度内影响或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运动方向与实际效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的矛盾冲突,迫切需要变革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类型,改变旧有的法治体系,推动从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治的转型发展。在社会变革中产生的新的法治类型,成为表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新的法治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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