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有277年的历史,留下难以数计的案例,从中选择一些奇案,其目的不在于解释奇字,而是在于发现古人的智慧。因为一个奇字,既有案情的离奇,又有破案的神奇,更有人情的奇幻,还有鬼神莫测奇巧。奇才、奇行、奇技、奇怪、奇思、奇略、奇情、奇道、奇想、奇闻、奇谈、奇险、奇缘、奇观,种种奇合在一起,就可以从中发现奇字所蕴含着人类善恶智慧。
明代奇案案件之所以称奇,是因为案情离奇带有悬疑,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为离奇的案情中有奇闻、奇缘、奇观;悬疑之中有奇怪、奇险、奇遇;除此之外,破案过程中的神奇,不但蕴含着司法官员的智慧,而且还有许多审讯的技巧。在明代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之以法,以达到明刑弼教、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的目的。
柏桦,男,北京市人,1953年生,法学硕士、历史学博士、文学博士(日本)。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青海省昆仑学者,青海民族大学特聘教授。主要专业: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主要论著:《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明清州县官群体》,《中国政治制度史第3版》,《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柏桦谈明清奇案》《柏桦讲明清妙判》等19部专著及各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