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是哈代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通过对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双重迫害的描写,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
译者序
在英国文学史上,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从1867年至1896年,他专门从事小说创作,先后发表了14部长篇小说、4部短篇小说集,为19世纪后期英国小说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从1897年至1928年,他又转而致力于诗歌创作,先后发表了8部诗集、1部史诗剧,为20世纪英国诗歌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
哈代把他的小说分为三类:性格与环境小说浪漫与幻想小说计谋小说。他的重要小说全部归于第一类。其中,1891年出版的《德伯维尔家的苔丝》,一直被视为他的主要代表作。
《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真诚,向克莱尔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历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讯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怒不可遏地刺死了亚历克。她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据人考查,苔丝的祖先原是显赫一时的德伯维尔爵士世家,但是没等传到她父亲这一代,那名门世家早就没落了。如今,苔丝的父亲已经沦落为一个普通的个体农民,只靠做点小买卖,很难维持一家9口人的生活。因此,苔丝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她不得不到处飘荡,这里做零活,那里打短工,受尽剥削和欺凌。尤其是在弗林库姆阿什农场,狠心的雇主让她和男工做同样繁重的活计,一个人承担往机器上传送麦捆的工作,这简直是和机器竞赛。她给累得筋疲力尽,甚至晕倒在地上,也得不到怜悯。与此同时,她父亲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狠心的地主硬逼着他们一家搬出去,流落在外乡街头,其状惨不忍睹。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地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悲惨图画。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受到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德伯维尔是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以卑鄙的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遗恨。后来他又趁苔丝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打着关心他们疾苦的幌子,硬说克莱尔再也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地投入他的怀抱,又一次毁了她的终生幸福。显然,苔丝与德伯维尔之间的矛盾,是被压迫者与压迫者之间的矛盾。最后,这个地主恶少死在苔丝的刀下,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安琪·克莱尔,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出身于牧师家庭,但却违背父亲的旨意,不肯去当牧师,而甘愿为人类服务。他厌恶城市生活,跑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表面看来,他和蔼可亲,温文尔雅,实际上他并没有彻底摆脱资产阶级的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考虑问题纯属从个人私利出发。他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只是为了将来能当个大农场主。他之所以三番五次地向苔丝求婚,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貌,看中了她的勤劳,指望她能做一个好管家,给他带来方便和幸福。显然,他与苔丝的结合,与其说是建立在真正爱情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筑在利己主义的基础上。因此,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但却死抱着旧的传统观念不放,从资产阶级庸人的立场出发,视苔丝为不洁的女人,残酷地遗弃了她。
综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作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是省悟了,给苔丝带来了几天幸福生活,说明他与德伯维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就苔丝的悲剧而言,他的罪责并不轻于德伯维尔。如果说德伯维尔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毁了苔丝,使她陷入绝望,最后走向毁灭。
作者给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这些话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同情女主角的人道主义立场,也是对资产阶级道德的一个大胆挑战。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和弟弟夜间驾车去赶集时,老马被邮车撞死,她感到万分内疚。当母亲异想天开,想打发她去和冒牌贵族攀亲时,她起初拒不肯去,觉得有失自尊,但是一想到老马死在她手里,她又觉得她有责任帮助父母摆脱困境,便硬着头皮去德伯维尔家做工,结果造成了第一次失身。后来,德伯维尔再次遇见她时,发觉她一家人流落街头,既无安身之所,又无活计可做,便抓住她强烈的家庭责任感,甜言蜜语地劝说她,扬言苔丝只要相信他,他就保证让他们全家过得舒舒服服的。在这紧急关头,苔丝等丈夫又等不来,为了给家人赢得一条活路,只好忍辱负重,委身于自己的仇人。
苔丝性格上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性情刚强,富于反抗精神。这突出表现在她与德伯维尔的关系上。德伯维尔是个依仗财势、胡作非为的恶棍,苔丝从一开始就讨厌他,对他存有戒心。德伯维尔玷污了她之后,她不听对方的花言巧语,愤然离去。后来,再次见到他时,发现他居然摇身一变,当上了牧师,觉得这是对宗教的极大讽刺,便用尖刻的语言,无情地揭露了他的丑恶嘴脸。为了阻止他再来纠缠,她还用手套打了他。最后,她意识到德伯维尔第二次毁了她之后,心里终于燃起了复仇的烈火,便不顾一切地拿起刀子,刺死了这个不共戴天的仇敌。
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观念和宿命论观点,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在她和克莱尔的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来,她的失身是无辜的,但她又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而像个俯首帖耳的奴隶似的,甘愿接受克莱尔的惩罚。克莱尔遗弃了她,她也毫无怨言,而把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处处为克莱尔辩护。有时,她认不清自己苦难的根源,而将之归咎于命运作祟,觉得反抗也是枉然,最终杀死仇敌之后,也不想方设法逃跑,只是等着束手就擒。
苔丝从她在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时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在艺术技巧方面,也有不少独到之处。作者巧妙地运用偶然事件、景物描写和象征手法,使之产生一种强烈的感染力,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增强了小说的悲剧色彩。
首先,在情节发展中,哈代以高超的技巧,制造了一系列偶然性的巧合事件,使矛盾一步步地激化,逐渐趋向顶点。在小说第四章,由于父亲喝醉酒起不了身,苔丝代他驾车去赶集,途中打起盹来,碰巧迎面驶来一辆邮车,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生活面临危机,因而导致了苔丝认亲失节的终生遗恨。在第三十三章,就在结婚的前一天,苔丝把失身的事写成信,从克莱尔的门底下塞了进去,谁知信给塞到了地毯底下,克莱尔没有看见,致使新婚之夜再坦白时,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便冷酷无情地遗弃了苔丝。在第四十四章,苔丝由于生活窘迫,跑去求见公婆,但是想见的人没有见到,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遇见德伯维尔在布道,引起了他第二次占有苔丝的野心。这些事件看起来偶然,但都是以必然性为基础的。苔丝家的老马即使不死,苔丝的父亲也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克莱尔之所以遗弃苔丝,关键也不在于他没看见那封信,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苔丝只是一个没有体面的乡下女人。诸如此类的偶然事件,尽管并不决定主人公的命运,但却激起了读者对主人公命运的关切,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其次,作者在景物描写上也独具匠心。他善于将景物描写与性格刻画交织在一起,通过景物描写来展示人物性格。在小说第四十一章,苔丝为了躲避农夫的纠缠,跑进一片树林里,夜里听见一只只野生动物从树上掉下来。第二天早晨一看,树底下躺着好几只野鸡,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还在痛苦地抽搐。她眼看着那些可怜的小宝贝遭受那么大的罪,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天底下最痛苦的生命,因为她没给打得血肉模糊,也没给搞得血流不止,她还有两只手来挣饭吃,挣衣穿。于是,她决定不再自哀自怜,而要顽强地活下去。接着,她来到弗林库姆阿什,只见这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庄,坐落在一个小山坳里,四周都是些不毛之地。那硬邦邦的土质表明,这里要干的活,是最艰苦的粗活了。面对这样一个穷地方,苔丝丝毫没有动摇,她已经尝够了东漂西泊找活计的苦头,决计在这里干下去。这段景物描写,既真实地描绘了弗林库姆阿什的艰苦环境,又充分表现了苔丝的坚强意志和吃苦耐劳精神。
另外,作者还使用了大量寓意深刻的意象,渲染气氛,发人联想。如小说第十九章,苔丝在园子里倾听克莱尔弹琴,虽然弹得并不高明,她却听得着了迷,激动得流出了热泪。但就在她穿过繁茂的杂草时,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黏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番情境与苔丝的如醉如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作者似乎在向读者暗示:这对青年的恋爱注定要酿成一场悲剧。再如第三十四章,苔丝开始向克莱尔坦白身世时,作者对景物作了这样的描写:炉灰像是一片酷热的荒野,置身在那红色的火光中,让人觉得像末日审判时那样阴森可怕,苔丝脖子上的钻石像癞蛤蟆的眼睛那样不怀好意。这又是一个不祥之兆,预示苔丝坦白之后,迎来的将是一场灾难。
《苔丝》发表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小说刚发表,一度遭到资产阶级卫道士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并未能掩盖它的光辉。哈代到了晚年,他的作品已受到英国公众最高的推崇。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译者
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哈代一生共发表了近20部长篇小说,其中著名的当推《无名的裘德》《还乡》《苔丝》和《卡斯特桥市长》。诗8集,共918首,此外,还有许多以威塞克斯故事为总名的中短篇小说,以及长篇史诗剧《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