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
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
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
“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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