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市场地位》依托共赢经济学、广义经济学和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分析范式,就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一、是否已彻底告别了计划经济体制;二、作为市场体制是否已具备边界清晰的制度原理;三、中国市场体制与西方自由市场体制之间合理性的比较等展开了理论范式间的对比。借助60多项市场制度原理之间的综合对比分析,本书的结论是: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建构已经具备清晰且独立的市场体制边界。因此,中国已经无可争辩地是市场经济体制型国家了。鉴于世界上并不存在*一客观的市场体制,况且市场体制,包括自由市场体制即使在西方也始终处于不断演变的发展进程中,所以,认定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不能由某种特定类型的市场体制作为标准来对其他国家的市场体制进行评判的。即,评判市场体制与否的标准,必须得是超*所有不同特定市场体制之上的全球通用型标准。唯如此,才真正合理及公正的。否则,任意由国家政治凌驾于全球通用市场标准之上进行武断干预,合理的国家经济秩序就毫无进步而言。所以,中国维护自身市场经济地位的合理性,已不再仅只是为了捍卫国家利益,同时或更多地是在维护全球市场体制的合理性。因为,比自由市场体制更加先进的是正在快速崛起的全球通用型共赢市场体制。
序
“市场制度”的安排,像“民主制度”一样,并不存在着福山所谓的“历史终结”之市场进步的天花板或极障。相反,“市场”的制度安排在经历了古典经济学向新古典范式转型的阵痛之后,已逐渐成熟为“自由市场”的全面胜利。全球市场经济都在遵循着“自由市场”的说教渐行渐远地向前摸索着。然而,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市场体制改革与创建”却为人类更加先进的市场体制探索出了惊人的新发现:共赢市场新世界。
自1978年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降,在接近40年的不断探索中,尤其从实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制度变革中,中国已在事实上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功。中国已经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时至今日,中国经济的市场地位议题越来越成为当今世界一个悬而未解、陷入困境的重大悬念。一方面,就市场效率而言,中国实施的市场经济无论在产出效率上,还是在提升中国社会整体收入水平上,都着实令世界汗颜,包括令发达国家在内的市场治理水平和效率方面自叹不如。然而,另一方面,在面对如此辉煌的成就时,欧美等发达国家却又不愿意承认中国经济的市场地位,始终把中国的市场经济生硬地定性为“非市场经济”。2016年1月13日,欧盟28个国家再度在布鲁塞尔聚集,集体讨论是否给中国以“市场经济地位”的身份认可。原本对其结果充满了期待,但当否定的消息再次传来时,整个世界,尤其是中国,还是哗然一片。因为,2016年12月11日很快就要到了,届时中国正式加入WTO满15周年了。这就意味着:根据当初加入WTO时的缔约条款,任何缔约国,包括中国在内,当入世届满十五周年时其他缔约国就不能再以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为理由对该国实施“反倾销”制裁了。因此,中国的精英们原以为欧盟28个成员国会借此良机释放善意,准备转向今后通过协商来进一步化解彼此之间的贸易摩擦。怎料,欧盟根本不在乎这个到期日。究其根源,中国过往的判断没能指明的是,即使28个成员国自2016年12月11日起不再利用“非市场经济地位”作为WTO的规则理由来刁难中国的出口企业了,但如何破解“非市场经济困局”仍然是一个悬而未解但又必须解决好的重大疑难问题。因为,即使201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满15周年,它也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个到期日就是中国可以自动取得或享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庆贺日。相反,与美欧以及其他缔约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不仅不会因此自动消失,反倒是很可能会因这种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过期失效,导致他们忙于创建各种新型对策机制并且蜂拥而至。为此,我们有理由推断和设想:2016年12月11日以后的中国,在与市场发达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时的贸易摩擦和争端不会趋于减弱,而是趋于增长甚至加剧。因此,倘若不从根本上破解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悬案,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与全球经济的进一步深度融合等诸多议题就将越来越遭遇麻烦升级的险恶挑战。毋庸置疑,当贸易摩擦和冲突在原有机制失效后无法得到新的有效机制的破解时,对抗和暴力式的解决方式就会随之走上前台。因此,由贸易冲突转化为暴力冲突,甚至战争冲突的潜在性和可能性将会大幅度增加,即,贸易议题绝非纯经济议题。借此,经济和政治以及军事之间关系的相互转化议题就会层出不穷地涌现出来。为此,中国必须要在2016年12月11日到来的时空点上做好未雨绸缪的各种准备,尤其需要做好彻底破解这个悬案的充分准备。
当然,有一部分中国精英会想当然地认为,随着中国“入世”15周年届满的到来,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之问题会自动淡出主流话题,逐渐消失在西方阵营的无奈之中。但是,持这种主张的人无异于痴人说梦。他们没能意识到,中国加入WTO时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签,是在加入WTO组织之前和之外就被认定的,与在WTO组织框架下是否15周年届满关联甚小。因此,即使加入WTO届满15周年,世界依然会认定中国系“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身份的认定是不会随“非市场经济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标签期失效而自动失效的。相反,它会依然极其顽固地存在在那里,甚至岿然不动,除非击垮它。那么,主动击垮它是可能的吗?本书的中心议题就是从经济学范式革命的视角上来证明,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关于什么是“市场”的议题,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政策实践上,都还没有形成完备的认知和界定。即使西方的“市场观”和“市场制度安排”也都是与时俱进,而非一成不变的。亦即,“市场”在人类社会的广泛实践中一直处于不断进步的探索和变革之中。因此,市场的进步,并非像福山断言民主社会已经到达了一种无法再进步的最高状态那样,也已经达到了不可能再有所进步的最先进状态。相反,更先进的市场正呼之欲出。为此,本书将要向中国和世界展示和证明的是:在西方自由市场体制和经济学之外还实际存在着更加先进的市场体制和新范式经济学。这一惊人的新现实和新发现就躲藏在中国经济在探索市场体制进程中之所以能获得高速增长之奥秘的背后。
前言
中国,在市场经济的探索和实践中,很可能已经为世界各国成功探索出了一条更加先进、更加具有全球普适性的市场机制及体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与西方经济学及其市场体制存在大规模交集的基础上已经成功地开拓出了崭新的市场新维度,已经从根本上超越了以“双边交换原理”为核心的西方经济学及其现代市场理论。这种超越已经成为广义经济学阐述其新范式理论的最佳时代基础。在广义经济学范式下,“市场”首先不再是西方经济学所阐述的以供需均衡为资源最优配置的“供需一般均衡型市场”了。因为,这种市场仅只是诸多单一类型市场中的一种罢了,即这种市场仅只是“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而已,既不是古诺的“垄断型市场”,也不是张伯伦所论证的“垄断竞争型市场”,当然更不是“各种寡头型市场”了。总之,西方所谓的自由市场体制仅只是包含各种类型交换于一身的“整体市场”的一个类型市场罢了。亦即,广义经济学所要论证的“市场”乃是集所有不同类型市场于一身的“整体市场”,是能够反映和揭示所有不同类型市场于一身的整体真实性市场。即,整体市场系由可以集“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完全双垄断型市场、完全单垄断型市场、双边寡头型市场、单边寡头型市场、垄断竞争型市场”等于一身的“全类型市场”所构成。后者从根本上兼容了所有不同种类的单类型市场于一体,因此,已经可以在此方面将西方经济学和其市场体制兼容在其中了。总之,一旦引入“全类型市场”或“整体市场”的新概念,新古典以降的西方方法论都无法应对“全类型市场”的重构挑战。由此,关于西方市场理论的传统认知就会遭到彻底的瓦解。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萌芽和成长是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等基层组织同步转型的进程中逐渐脱颖而出的。因此,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央企(直属国务院或直属国务院下属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也可以看到国企(直属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还有民企或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以及外资企业等参与市场活动的多样化主体。这种市场主体之间的分类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在市场能够发挥自身作用之前就先决性被人为决定了的。即,参与中国市场体制探索的主体从一开始就不是“齐次性”的。这是中国市场体制的重要前提。有鉴于此,市场在中国社会变革中的创建从一开始就不是按照“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所要求的初始和边界条件来推进的。因此伴随中国社会作为给定起始条件的中国市场体制,在创建它的时候就必然不可能被设定为系完全按照“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这种单一类型的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的,尤其当改革的突破点是从“探究商品经济是否适用中国经济”开始的。这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从不同的类型主体或非齐次性主体作为先决条件开始的。即“市场”从一开始就在无形之中,甚至在无意识中就被赋予了系针对不同类型主体而实施的“多类型市场”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即“市场”在给定中国国情的条件下必须得是“多类型市场”或“全类型市场”,而绝对不可能是“单一类型市场”。因为,果真那样的话,所有参与市场的主体就都将以“追求私利最大化”为己任了。但事实是,由于中国在改革的初期就确立了“保存量、改增量”的大政方针,所以代表存量经济的国资企业就被赋予了全新的市场功能:在追求私利的同时,追求利他和利整体利益更优的社会职责。即,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是纯私利型经济。即,在私利理性人之外还有“利他理性人”和“利整体理性人”的实际存在和制度约束。因此,如何看待市场参与者或主体是否具有利他和利整体理性能力的问题,已经绝非无关紧要了。相反,极有可能构成中国市场体制极具特色的先决条件。毕竟,是否允许利他和利整体主义的存在,直接预示着两种市场之间的重大不同。当然,其重要性还远没有被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家们所认知。
毋庸置疑,“全类型市场”和“单一类型市场”显然是非常不同的两种市场概念。前者以所有的双边交换为基础,自然也包含垄断交易。换言之,“全类型市场”所依赖的交换必须得是既能包含双边交换剩余均为零的双边交换(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同时也包含一边交换剩余最大化的双边交换(买方完全垄断型交换),反之亦然(卖方完全垄断型交换);还包含仅一边交换剩余为零的双边交换(卖方寡头型交换),反之亦然(买方寡头型交换);此外,还包含两边交换剩余同时最大化的双边交换(双边完全垄断型交换)。总之,全类型市场是包含所有不同单一类型市场的整体市场,而不是任何单一或部分形态的局部市场了。与全类型市场不同,“单类型市场”仅只反映特定类型双边交换的市场。例如,“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就是典型的、仅揭示“双边交换剩余均为零”或“双边交换剩余同时均等化”,或暂无定义的双边交换等。可问题是,既然“全类型市场”和“单一类型市场”之间关于如何认知市场的差别如此巨大,为什么会有“全类型市场”和“单一类型市场”两种不同概念的出现呢?无疑,就历史起源部分而言,整体与类型市场的起源都与特定的国家和特定的历史背景关联在一起,尤其与创建市场体制时参与市场的主体齐次性有关。显然,“单一类型市场”只能对应单一理性或单一纯私利理性,但“全类型市场”则不同。中国的经验和实证表明:市场主体是可以具有利他理性和利整体理性的。尤其当外部性现象和原理被发现之后,其正效应部分就既可由“私人理性”追求私利最大化所导致,也可以由“私利理性”和“利他理性”相结合所共同导致的。在中国,外部性正效益部分往往是由政府和国有经济部分所推动的。他们除了追求自身资产负债表的盈亏之外,还同时关注“社会效益”的效果部分,甚至即使亏损也进行投入。为什么会如此呢?虽然通常都解释为“政策性投资”,但它的经济学原理却是“利整体理性”的真实存在。亦即,即使单项投资可能是亏损的,但只要整体的最终结果是更优的,则就整体而言,它仍然是符合理性原则的。于是,“亏损投资”的市场行为在广义经济学中被分类为“负价格经济”。由此可见,中国的市场体制已经远远超越了西方不符合实际的“正价格齐次假定”之市场体制。中国的市场体制已经兼容性超越了西方自由市场体制的可实证维度,不仅局限于上述所触及的三个重大方面,即从“整体市场”或“全类型市场”,到“全理性型市场”(包括私有理性、利他理性和利整体理性),再到“全价格经济”(包括正价格经济和负价格经济),中国的市场体制已经远远地兼容性超越了西方的自由市场体制。此外,中国市场体制所对应的“双轨财政体制”(包括公共财政和经营性财政)也是西方自由市场体制所对应的“单轨财政体制”无法比肩的。当然,通过本书整体的揭示,我们将会发现,这种市场先进性与效率之间的对比将在非常广泛的意义和维度上展开,其数目之多我们在此无法一一罗列。总之,中国市场的优越性借助本书所阐述的广义经济学之分析范式的新视角已经可以大幅度且无死角地展现出来了。
毋庸置疑,中国市场体制富含如此众多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根源仍在于它是以新范式经济学为基础的。广义经济学通过成功构造一个全新的统一交换模型——将所有不同种类的“双边交换现象”无一例外兼容在其中的模型构造发展出了以“广义交换模型”为基础的广义交换理论。广义交换理论明显超越了西方交换理论的重大优势之一就是,它不再根据外部考察的方法来给双边交换进行归纳分类了,而是根据内生的方法来给出相关的演绎分类。即,关于“双边交换现象”的分类方法是存在内生性和外生性两种不同方法论之重大差别的。一旦发现如此,整个西方经济学从古典到新古典的分析范式就被证明无一例外都是建立在“对双边交换现象进行外部分类”的方法论基础之上的。因此,从根本上讲,西方经济学和市场体系乃是一套隐藏颇深的归纳法知识体系。相比之下,给出“广义交换模型”的新概念,其理论构造将彻底依据纯内生性的演绎方法论来构建出一个全新有效的演绎型知识体系。有鉴于此,为什么会有“全类型市场”和“单一类型市场”之两种不同类型概念出现的问题就获得了边界清晰的彻底解答。亦即,广义经济学是从整体向下进行演绎构造而得出“全类型市场”概念的;相反,古典和新古典分析范式则是对零散的外生性个案进行归纳而来得出“单一类型市场”概念和模型的。即,给定不同的个案条件,其所对应的“类型化市场”就只能是与这种给定的个案条件相匹配的特定市场,而不可能是市场本身或整体真实市场。正因如此,“市场”在古典和新古典范式下始终都不是一个具有清晰逻辑边界的概念。亦即,即使在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缺失全称定义的“交换种类”和“市场类型”早已是共识性的认同和过时范式。果真,为什么西方经济学界要集体装傻呢?为什么没有人胆敢站出来说明这种真相,即,“市场”与“单一类型市场”之间是存在着重大差别的真相呢?并明确告知世界:“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仅只是“市场”本身或整体市场所辖的诸多不同单一类型市场中的一个特定类型市场,而不是市场本身呢?
回首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伴随瓦尔拉斯、杰文斯、门格尔和埃德沃斯、庇古、帕累托、阿罗、德布鲁等大师们的理论构造,交换在原教主义者眼里俨然已经被“交换必然对应价格的交换原理”所彻底取代了。整个世界进入一种完全默认“交换仅只系有结果的成功型交换”的麻痹状态之中。这与真实生活中的交换之间明显存在着不同。因为,真实生活中的交换总是会有讨价还价,因此会有成功和不成功之两种不同结果的。这种交换,显然更加符合真实生活中的交换体验和实证基础。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大的差别呢?答案就在于,自古典分析范式以降的西方经济学,由于方法论的局限性,都没有能够寻找到可以将更加符合真实生活的交换现象提炼出有效的概念来把包括起始、过程和成功与不成功之两大类结果都囊括在其中的交换模式。交换,首先被亚当·斯密武断地强行解读为“等价交换”。但是,这种经由外部观察者作为第三方所阐述的“等价交换”概念,必须借助对“等价”的解说而来间接地实现对“交换”的解读。不过,建立在“等价原理”基础之上的交换概念在古典时代就遭遇了“水与钻石悖论”的绝对困境而被迫放弃。新古典登场之后,交换被解读成“效用交换”和“边际效用交换”两大类。但仍然是从当事者之外第三方观察者的身份和视角来定义交换概念的。这种以第三方身份和视角来认知和定义交换概念的结果就是,交换的当事人本身却无权参与关于什么是交换的定义。这种“去交换当事人”的方法论无疑是导致问题的关键之所在。换言之,一旦放弃第三方的范式方法论进而转向借由“当事人本身来定义交换”的方法论,那么,关于交换的认知就将发生颠覆性的改变。广义经济学正恰因为找到了这种构造“交换”概念的方法论,所以才能够逐渐形成自己的分析范式。有鉴于此,“交换”概念实际上是存在“第三方交换原理”和“第一方交换原理”之两种不同认知路径的。为此,我们特把不经任何第三方的引入就可以定义交换的原理,称之为【第一方交换原理】。相应的,我们特把所有必须经由第三方才可以定义交换的原理,称之为【第三方交换原理】。由此可见,交换是可以经由两种不同方法论来加以定义的。显然,西方经济学的交换原理都是建立在【第三方交换原理】之上的。相比之下,广义经济学的则是建立在【第一方交换原理】之上的。由此,两种不同经济学所看到的经济世界是完全不尽相同的。综上所述,交换远不止是关于如何对其进行分类的问题,而更主要是,交换到底有无起始、过程和两种不同结果的问题。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交换仅只系有结果的成功型交换”的西方范式概念就是有问题的。否则的话,交换就会存在“有价格的交换”和“无价格的交换”这样两大类。所以说,广义经济学已经在交换原理方面超越了西方经济学的狭义交换原理。交换分析范式的这种颠覆性转变预示着,根据广义经济学原理所得出的有关中国市场体制背后的经济学原理是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的。
广义经济学对西方经济学的范式超越,虽然不局限于交换原理的全面且彻底超越,但是,在交换理论方面的全方位超越还是最为关键的。因为,一旦交换原理获得根本的破解,建立在其上的整个经济学体系就将随之遭遇无法避免的同等被超越。西方经济学被广义经济学全面超越的历史必然已经无法阻挡。亦即,经济学的古典、新古典和现代范式都面临着四面楚歌的解体危机。整个西方经济学的传统知识体系,从范式到理论,再到体系和应用已经无法避免被重构的命运。这正是中国市场体制很可能已经全面超越了西方自由市场体制的根本之所在。
综上所述,中国的市场地位和西方的市场地位议题一旦沿着经济学的交换原理到底是【第一方交换原理】还是【第三方交换原理】的分析范式之优劣和先进性与否向前展开的话,同时市场层面上的对比沿着整体型市场与单一类型化市场、全理性型市场与单一私利理性型市场、利他和利整体外部正效应型市场与私利外部正效应型市场、全价格(正负价格)经济型市场与单一正价格经济型市场、全量价格型市场与边际价格型市场等一大系列反映两种不同市场体制的道路向前发展和演绎的话,问题就会进一步上升为: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到底该走自由主义路线所指引的市场体制方向呢?还是该走广义经济学所指出的“人类广义市场新体制方向”?因为,唯有“广义市场体制”才可以确保“人类共赢型的全球治理”在全世界的最终实现。相反,自由主义抑或新自由主义所指引的已过时的西方传统市场体制(以单一类型的完全自由竞争型市场为代表)最多只能保证摆脱皆亏状态的“零和文明”。虽然“零和文明”在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历程中确实曾经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步入21世纪的今天,“零和文明”正在成为阻挡人类走向“共赢”的最大障碍之所在,所以,必须全面超越“零和文明”。因为,比“零和文明”更重要的是共赢文明。总之,人类正走在“西方市场体制”和“广义市场体制”的巨大十字路口。虽然“广义市场体制”已经可以兼容性地包含了所有的“西方自由市场”,但在中国道路和西方道路之间,孰是孰非,历史正在做出自己的选择。
马国书,共赢经济学、广义经济学和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自20世纪90年代初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共同设立《共赢经济学研究大纲》至今,专职从事经济学纯理论的研究。研究和著述领域包括:《广义交换理论》、《广义价格理论》、《广义剩余理论》、《广义供给理论》、《广义需求理论》、《广义竞争理论》、《广义加总理论》、《广义市场理论》、“Global Allwin Wealth——Introduction of General Economics”、“One Hundred Mischiefs of Orthodox Economics”、“Introduction of Intermonetary Economics”、《人类知识基础的科学与哲学革命》。2009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全球独立货币》一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主要以“世界新浪潮”为主线研究和著述《市场的革命》、《中国的市场地位》、《新市场与旧市场》、《自由市场的终结》、《负价格经济》、《中国式市场与市场经济新浪潮》、《全球共赢市场的崛起》、《超*增长的极限》和《世界经济新浪潮》等经济学纯理论及智库型论著。
导论
第一章 市场经济与中国
——超越自由市场经济、迈向新新自由主义的共赢全球化
第一节 市场与自由市场
第二节 自由市场体制与非市场地位的源起
第三节 非市场经济地位与非自由市场经济地位
第四节 非市场经济地位与两种经济制度之间的三种融合
第五节 中国的非市场地位与中国市场悖论
第六节 市场之谜:市场化的标准到底在哪里?
第七节 破解【中国市场悖论】与【市场之谜】
第八节 破解【中国市场悖论】及【市场之谜】的现实意义
第九节 破解【中国市场悖论】及【市场之谜】的三大路径与选择
第十节 向“西方定制化自由市场标准”的市场地位转向
第十一节 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之中国市场地位的挑战
第十二节 全面超越“自由市场体制”的中国领先型市场体制
第十三节 自由市场道路与广义市场道路的全球较量与转型
第二章 中国的市场经济兼“中国模式理论”
第一节 从高铁新理性故事说起的中国市场经济
第二节 “负价格经济”与中国市场经济
第三节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学原理与中国市场经济
第四节 双轨制财政体制与中国市场经济
第五节 超越“西方价格型市场经济”的中国交换型市场经济
第三章 西方自由市场的狭义性及绝对困境
第一节 什么是市场及私人市场的缘起
第二节 多数人市场及公共市场的缘起
第三节 自由市场及自由市场的缘起
第四节 自由市场的学术含义及自由市场与亚当·斯密
第五节 古典经济学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六节 古诺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七节 瓦尔拉斯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八节 马歇尔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九节 埃奇沃思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节 奥地利学派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一节 庇古及福利经济学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二节 帕累托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三节 张伯伦和琼斯夫人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四节 凯恩斯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五节 阿罗—德布鲁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六节 冯·纽曼及博弈论经济学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七节 科斯及新制度经济学对自由市场的构造
第十八节 庇古和科斯关于市场外部性的重构
第十九节 西方自由市场的绝对困境
第四章 西方经济学的绝对困境(一)
——私利齐次型市场与私利非齐次型市场及【利己与利他混合型市场】
第一节 私利主义经济学的终结【私利齐次型市场】
第二节 利他主义经济学的绝对困境【利他齐次型市场】
第三节 整体主义经济学的新世界【三利一体化市场】
第五章 西方经济学的绝对困境(二)
——主体齐次型市场及【主体混合型市场】
第一节 被扭曲的消费者和厂商市场【主体齐次型市场】
第二节 回归个体的消费者和厂商市场【主体混合型市场】
第三节 再论消费型市场【个体、团体、政府及批发商混合型市场】
第四节 论人与广义交换者【广义交换型市场】
第六章 西方经济学的绝对困境(三)
——价格齐次型市场与价格非齐次型市场及【价格真实型市场】
第一节 边际方法论的价格理论【价格齐次型市场】
第二节 非边际方法论的价格理论【价格非齐次型市场】
第三节 兼容边际和非边际的广义价格理论【价格真实型市场】
第七章 西方经济学的绝对困境(四)
第八章 西方经济学的绝对困境(五)
第九章 广义经济学的范式革命(一)
第十章 广义经济学的范式革命(二)
第十一章 广义经济学的范式革命(三)
第十二章 广义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四)
第十三章 广义经济学的范式革命(五)
第十四章 广义经济学与广义政治经济学
第十五章 论中国的市场地位
第十六章 论全球市场经济的新未来
文献及参考资料索引
专用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