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奥斯丁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非常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适读人群 :7-14岁
翻译大家孙致礼译本,并附专业详细的译者序,帮助读者了解简.奥斯丁的写作风格与特点。
简·奥斯丁作为一位伟大的小说家,给世人留下了六部完整的长篇小说。《爱玛》(1815)是作者继《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之后,在她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作品。她的另两部小说《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出版的。
奥斯丁写作《爱玛》,于1814年1月21日开始动笔,于1815年3月29日完稿。她把书稿交给出版人约翰·默里。默里将稿子交给《评论季刊》的编辑威廉·吉福德审阅,吉福德的评价是:这部书稿“好得没话说”。于是,默里决定出版《爱玛》。1815年12月10日,《观察家报》宣布:《爱玛》“将在下星期六出版”。1815年12月21、22、23日,《记事晨报》连续三天发布告示,称该书为“《傲慢与偏见》作者著”。照此推断,《爱玛》似乎应是1815年底出版,但小说的扉页却标明“1816年”。头版印刷2000册(每册为3卷),定价21先令,当年售出1250册。
早在此之前,简从哥哥亨利的外科医生那里获悉,摄政王(即威尔士亲王)非常推崇她的作品,每处住所都放了一套她的小说。她还经此人穿针引线,由摄政王的内侍牧师引领,参观了摄政王的住所卡尔顿宫。内侍牧师向她暗示:她可以把她的新作献给摄政王。后来,经简与出版人商洽,做出一册特殊精装的《爱玛》,由简题词(见小说正文前译文),献给了威尔士亲王。
简的六部小说中,最受读者喜爱的,无疑是《傲慢与偏见》。《爱玛》虽然不像《傲慢与偏见》那样脍炙人口,但它在描写世态人情方面,似乎比其他作品更有深度,因而被不少评论家视为作者最成熟的小说。
跟奥斯丁的其他五部小说一样,《爱玛》也是一部爱情小说,只是故事发展并不那么曲折多磨,既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与前两本书中没钱没势的女主角相比,爱玛·伍德豪斯是一位有钱有势的绅士的女儿,父亲一向体弱多病,还未到迟暮之年就已老态龙钟,加上母亲去世得早,姐姐又出了嫁,她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不禁有点自命不凡,喜欢随心所欲。她像一位女王一般,把海伯里臣民的幸福放在她个人的利益之上,虽然她自己打定主意终身不嫁,却热衷于给别人牵线搭桥。小说开始之前,经她撮合,她的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嫁给了邻近的鳏夫韦斯顿先生。
从此,爱玛变得越发得意,决计要给更多的有情人做红娘。但是,她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泰勒小姐成家离开后,爱玛就与哈丽特·史密斯小姐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一个身份不明的私生女,人不怎么聪明,但是性情温和,知道感恩,对爱玛总是敬仰有加,于是爱玛就有了“用武之地”,开始为她物色如意郎君。坦诚而有见识的农民马丁向哈丽特求婚,爱玛以他地位低下为由,劝说哈丽特拒绝了他。她想策划把哈丽特嫁给教区牧师埃尔顿,并且怂恿她对埃尔顿先生萌生了爱慕之情。
可是埃尔顿既势利又缺乏自知之明,压根儿看不上哈丽特不说,还把爱玛向他介绍对象视为她本人向他示好,便贸然向她表白了爱情;他遭到拒绝后,就跑到外地娶回了一个富家小姐。埃尔顿与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鼓捣哈丽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可是爱玛万万没有料到,哈丽特根本看不上弗兰克,她爱的是爱玛姐夫的哥哥乔治·奈特利。也只有在这时,爱玛才终于省悟到:本来从不考虑自己终身大事的她,却一直在不知不觉地爱慕着经常批评她的缺点,特别是反对她随意干预别人婚姻大事的奈特利先生。于是,在闹出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之后,爱玛虽然没有再给别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她自己却坠入了情网,最后不得不放弃自己天真的誓言,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而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结为夫妻,哈丽特也欣然答应了马丁先生的第二次求婚,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显然,爱玛的故事带有浓厚的反讽意味。不过,《爱玛》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爱玛》中,我们见不到伊丽莎白和达西那种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纵观全书,女主角爱玛大部分时间是作为反讽对象而存在的,而反讽主体则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赢得“美满幸福”的故事。由此可见,《爱玛》的反讽特色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体现在语言上,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可以说,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终于认识到“人不可凭想象办事,想象应该受到理智的制约”时,小说对她的反讽也开始消解。
奥斯丁在书中描绘了十几个女性人物,最主要的是三个“女大当嫁”的青年女子:爱玛、费尔法克斯和哈丽特。这三位女子都有奥斯丁理想中的“温柔”三美:外表仪态的端庄优雅、言谈举止的和蔼可亲、性情品格的热情宽容。爱玛以满腔柔情关心爱护着她的家人与朋友,费尔法克斯深情到几乎可以为恋人容忍一切磨难,哈丽特则更是一个多情的姑娘,一年之中全心全意地爱上了三个男子。最后,三个有情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费尔法克斯凭借嫁给富家子弟弗兰克从一个贫穷孤儿,一跃成为有钱有势的阔太太;哈丽特嫁给了与自己地位相当,一心喜爱自己,而又具有足够经济实力的马丁,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而爱玛嫁给奈特利,则更是一起浪漫甜蜜的婚事,将给双方带来长久的温馨和幸福。
奥斯丁写小说,特别喜欢嘲弄荒唐的事、荒唐的人。在《爱玛》塑造的人物中,不仅个个都有自己的弱点,构成了自己的特异之处,导致了自己的滑稽可笑,而且还塑造了埃尔顿太太和贝茨小姐这样的滑稽角色。她们俩,前者是个爱慕虚荣、庸俗不堪的女人,时而开口她的“埃先生”(指她丈夫埃尔顿先生),闭口她的“carosposo”(西班牙语:亲爱的丈夫);时而利用一切时机吹嘘她姐夫的“枫园”,真是俗不可耐,令人肉麻。后者是个喋喋不休的老姑娘,“虽然并不年轻,也不漂亮,又没有钱,还没结婚,可是却极有人缘。”正是她在博克斯山游玩时的直言,招来了爱玛的奚落,奈特利事后气不过,把爱玛严厉地教训了一顿,从而促使这位女主角朝着“自知之明”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不少评论家之所以把《爱玛》视为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在很大程度上缘自小说中屡屡出现的心理描写。作者借助心理描写来展开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这在当时的创作界尚不多见。这样做的好处,可以让读者与小说中的人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似乎能直接听到人物的心声,窥测人物的内心世界。以小说男主角奈特利先生为例。他本是个出色的男人,女人理想的梦中情人,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拘谨、自负、缺乏生气,有时还出奇的吃醋。他心仪爱玛,但又担心爱玛与弗兰克两心相悦,于是便希望弗兰克另有意中人(费尔法克斯小姐)。在小说第二卷第五章,奈特利眼看着爱玛、弗兰克和费尔法克斯三人在玩猜字游戏,表面上装作漫不经心,内心里却高度紧张,一面要观察爱玛与弗兰克是否彼此有意——他唯恐真有;一面要窥视弗兰克与费尔法克斯是否有眉目传情的举动——他唯恐没有。他虽然一声不吭,但是那焦灼、紧张的心情,却清清楚楚地刻在脸上,让读者一览无遗。难怪弗吉尼亚·沃尔夫感叹说:奥斯丁若是多活二十年,她就会被视为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
简·奥斯丁,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代表作《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爱玛》《诺桑觉寺》等。
爱玛·伍德豪斯又漂亮,又聪明,又有钱,加上有个舒适的家,性情也很开朗,仿佛人生的几大福分让她占全了。她在人间生活了将近二十一年,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爱玛有个极其慈爱的父亲。他对两个女儿十分娇惯,而爱玛又是他的小女儿。由于姐姐出嫁的缘故,爱玛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去世得太早,她的爱抚只给爱玛留下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而取代母亲位置的,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她身为家庭女教师,慈爱之心不亚于做母亲的。
泰勒小姐在伍德豪斯先生家待了十六年,与其说是孩子们的家庭教师,不如说是她们的朋友。她非常疼爱两个姑娘,特别是爱玛。
她俩之间情同手足,真比亲姊妹还亲。泰勒小姐性情温和,即使名义上还是家庭教师时,也很少去管束爱玛。后来师生关系彻底消失了,两人就像知心朋友一样生活在一起,爱玛更是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十分尊重泰勒小姐的意见,但她主要按自己的主意办事。
要说爱玛的境况真有什么危害的话,那就是她有权随心所欲,还有点自视过高,这是些不利因素,可能会妨碍她尽情享受许多乐趣。
不过,目前尚未察觉这种危险,对她来说还算不上什么不幸。令人难过的事——令人略感难过的事——终于降临了——但又绝非以令人不快的方式出现的。泰勒小姐结婚了。由于失去了泰勒小姐,爱玛第一次尝到了伤感的滋味。就在这位好友结婚的那天,爱玛第一次凄楚地坐在那里沉思了许久。婚礼结束后,新娘新郎都走了,吃饭时只剩下他们父女俩,不会有第三个人来为这漫长的夜晚活跃一下气氛。吃过晚饭后,父亲像往常一样睡觉去了,爱玛只得坐在那里琢磨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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