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管理》大的特点是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综合性、求源性。几位作者均多年从事旅游教学工作和旅行社行业的工作,因此,《旅行社经营管理》从学生实际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和兴趣特点人手,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教材的实用性,去掉了以往教材中诸多不实用、不实际的内容,改变了面面俱到的编写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加,旅游行业也应时代的需求得以迅猛发展。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我国年接待国际游客数将跃居世界首位。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旅游市场的发展。本书是作者根据时下旅游行业发展的需求,结合并参照业内前辈的一些观点编著而成。
《旅行社经营管理》一书大的特点是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综合性、求源性。几位作者均多年从事旅游教学工作和旅行社行业的工作,因此,本教材从学生实际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和兴趣特点人手,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教材的实用性,去掉了以往教材中诸多不实用、不实际的内容,改变了面面俱到的编写方法。本书由苑晓赫、张百菊、蔡维英担任主编,孙丽男担任副主编;第三、第四章由苑晓赫编写;一、第二章由张百菊编写;第六、第七、第八章由蔡维英编写;第五章由孙丽男编写,由王连硕负责统稿。
本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赐教,以便再版时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本书编写过程中,叁考了大量报刊文献,吸收了国内学者新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杨絮飞老师在本书编写过程中给编者提供了很大的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向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章 旅行社概述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行社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旅行社的性质与职能
第三节 旅行社的分工体系与分类方法
第四节 旅行社的组织结构及基本业务
第五节 旅行社的经营与管理
思考题
第二章 旅行社产品的开发与市场营销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行社产品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第三节 旅行社产品的市场营销
思考题
第三章 旅行社服务采购业务管理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计调业务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服务采购
第三节发团业务
思考题
第四章 旅行社的接待业务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行社接待业务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入境和出境旅游服务管理
第三节 国内旅游服务
第四节 旅行社的行李及后勤服务
第五节 旅行社的服务质量管理
第六节 旅行社的售后服务
思考題
第五章 旅行社的财务管理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行社财务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的经营核算
第三节 旅行社资产管理
第四节 旅行社财务分析
思考题
第六章 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
第三节 旅行社企业文化建设
思考题
第七章 旅行社与电子商务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旅游电子商务的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电子商务
思考题
第八章 旅行社行业的发展趋势
本章概要
学习目标
第一节 我国旅行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我国旅行社发展趋势
思考题
参考文献
《旅行社经营管理》:
二、旅行社的分类方法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旅行社分工体系的不同决定了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在旅行社分类上有很大区别。(一)欧关国家旅行社的分类
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代表的旅行社大都采用垂直分工体系,因此常见的划分方法有三分法和二分法。三分法按照业务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二分法则是将旅行社划分为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忽略了旅游经营商和旅游批发商之间的差别。
1.旅游批发商
旅游批发商是一种从事旅游产品的生产、组织、宣传和推销旅行团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相关部门的实际情况设计旅游产品,交给零售商去推销,一般不直接向公众出售旅游产品。
2.旅游经营商
旅游经营商是指以编排、组合旅游产品为主,也兼营一部分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经营商推出的旅游产品大部分由零售商出售,有时也代售其他旅游经营商的产品。
3.旅游零售商
旅游零售商(或旅游代理商)是指直接向个人或社会团体宣传和推销旅游产品,具体招徕旅游者,有的也负责当地接待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零售商是联系旅游经营商和旅游批发商与旅游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收入全部来自销售佣金。
三分法强调的是旅游批发商和旅游经营商之间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旅游批发商一般不从事零售,而旅游经营商则经常通过其零售机构销售旅游产品;旅游批发商通过购买并组合现成的服务形成新的包价,而旅游经营商通常设计新产品并提供自己的服务;旅游批发商一般不从事实地接待业务,而旅游经营商则相反。
(二)日本旅行社的分类
日本为了实施观光立国战略,同时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旅游需求,日本政府在旅行社业界和国土交通省的强烈要求下,于2005年4月1日实施了新的《旅行社法》。新的《旅行社法》对旅行社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较大修订,以是否实施募集参加包价旅游的旅游者为主要标准将旅行社行业分为三类:
1.第一类旅行社
这类旅行社是指能够从事国内外的全包价旅游业务和国内外的可选择包价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2.第二类旅行社
这类旅行社是指能够经营国内全包价旅游业务和国内外的可选择包价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3.第三类旅行社
这类旅行社是指不能够经营全包价旅游业务,但可经营国内外的可选择包价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三)我国旅行社的分类
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按照旅行社接待程序和业务范围相结合的方式将我国的旅行社分为一类旅行社、二类旅行社和三类旅行社(一类社招徕、接待海外旅游者;二类社接待海外旅游者;三类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1996年后分为国际社和国内社。根据2009年最新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我国的旅行社分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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