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的目标是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探讨现代中国法治;比较中外法律传统,构建新型中华法系。本书的宗旨是坚持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守护学术经典,培育学术新人。
本书在第六版的基础上,结合当代我国的法制建设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法理学研究的新进展,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个别词句作出调整补充若干新的素材,对某些过时的观点予以删减。本书分为三编,分别为法学基本概念、法律的运行和社会中的法。每章正文前列名言、警句若干,意在让学生借助智
本书作者认为,“法律教育应该像其他高等教育形式一样,提供普遍教育本质的东西”,虽然这个目的不符合极其实用、职业的法律研究方法的要求,但是一种教育如果太过职业化,将会不利于培养站在整个体系之外把它当成研究对象的能力。 本书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讨论了法律的普遍性、法律理想与丑陋现实、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法律的分类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前半部分主要研究涵盖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先秦儒家等中西方法治的古典传统所共同具有的内在结构与价值理念。后半部分研究在启蒙以后,古典法治传统的现代化转型,包括权利观古今演进背后的正义论变迁、古典自然法学对现代权利主体的塑造、古典权利标准的创造性转化以及古典法律信仰的现代转化等内容。
本书将法哲学和伦理学、社会理论以及政治哲学紧密地融为一体。作者提出了一个具有持续性和实质性的论点;它并不是对他人主张的评论,而是频频以阐释、批判的方式参考了传统、中世纪、现代以及当代的研究伦理学、社会理论与政治理论、以及法理学的作家。
本书力图把“法律真实”作为一种制度建构的结果而还原至诉讼证明历史的演进过程,以“普遍历史”的“谱系学”方式,而非“整体历史”的融贯联通,来探究被现代理念的同质化历史所掩盖消除的中断、错位和断裂。在历史谱系的“不连续性”中,本研究探究的核心问题是,诉讼证明的历史与真理话语的产生关系如何,并且为何如此深刻地相互契合。
本书稿旨在通过对这两者的法律用语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其异同和演变规律。本书稿将秦汉简牍法律文献与《唐律疏议》的法律用语进行比较研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本书稿通过跨时代的对比,揭示了法律用语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规律,为理解中国古代法律语言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视角。睡虎地秦简中的《秦律十八种》《效律》等,与《唐律疏议》进行
本书栏目分为论文、评论、译文、金陵杯赛题解析,涵盖多个学科。本书聚焦治理前沿、突出问题意识、立足基础理论,选录来自各校教师、生与实务工作者的佳作十余篇。
亲情与亲权:礼法传统中的“容隐”制度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法律发展进程经历了一场深刻转向:从被动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冲击与移植,转向将人民大众凝聚为政治主体,进行自我立法,进而构建自主法律体系。这一转向奠定了新中国的政法法学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创造性地融合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成功实现了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制度衔接。在此背景下,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