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英格兰德教授目前已发表的25篇论文组成。这25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为中国法学界挑选的,精准地概括了他的学术思想。由于本书的内容之前没有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结集出版,因此可以说本书乃是为中国法学界“量身定制”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本书的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共包括7篇论文。该部分集中体现了英格兰德教授对于法哲学与法理论的思考。第二部分是刑法总论,共有10篇论文。该部分涉及法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未遂、不作为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中的问题不仅在德国刑法学界是讨论的重点,而且在如今的中国刑法学界也是争论的焦点。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共有5篇论文。在刑法分论领域,英格兰德教授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有着精深且独到的研究,这5篇论文就是围绕这两个罪名中的问题展开。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共有2篇论文,第一篇的主题是秘密侦查,第二篇的主题是认罪认罚。当前,我国刑诉法学界对于这两个问题都颇为关注。因此,这两篇论文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
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刑法学研究提供重要参考文献。
〔德〕阿明·英格兰德,毕业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大学, 2009年至2014年执掌德国帕绍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刑法与法哲学教席,2014年1月至今,接替许乃曼教授,为德国慕尼黑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哲学与法社会学教席教授。代表著作:《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为他人正当防卫的义务》《论法源》。迄今共发表论文50余篇。
邓卓行,1992年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第一编 法哲学与法理论
第一章 现代法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社会契约论诸说
第三章 通过启蒙利己主义的法律证立
第四章 道德正确作为法效力的条件——一个认识论上的批评
第五章 规范与制裁——规范制裁模式批判
第六章 批判理性主义与法学——对复杂关系的思考
第七章 启蒙哲学之于宪法的意义:基础抑或潢饰
第二编 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
第一章 德国刑法学中的法益论——一次批判性纵览
第二章 宪法何以能够振兴实质的法益理论
第三章 人格法益理论与规范的个人主义
第四章 拉德布鲁赫的刑法中的行为概念
第五章 作为法律明确性问题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化
第六章 德国刑法中的紧急防卫之证立:超个人主义、二元主义抑或个人主义
第七章 营救酷刑能否作为紧急防卫被正当化
第八章 救助型紧急防卫的义务
第九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根据
第十章 德国《刑法》第34条对个人内部利益冲突的适用可能性
第十一章 根据德国《刑法》第33条免除假想防卫和假想防卫过当的责任
第十二章 电击陷阱案中的未遂起点
第十三章 成功防止犯罪既遂
第十四章 不作为犯通过保持无所作为成立中止未遂
第十五章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
第三编 刑法分论
第一章 通过间接正犯的方式实施自杀
第二章 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三章 不作为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四章 参与受嘱托杀人——判例中的杀人犯罪体系批评
第五章 从消极死亡协助到中断治疗——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对死亡协助
教义学的修正
第四编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不自证己罪原则作为对卧底侦查的限制
第二章 从德国宪法和人权看刑事诉讼中的协商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