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学视角》从经济社会学视角研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问题,即主要研究了农民(工)流动、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实现、农民转型及发展等三个维度五个方面的农民问题。这五个问题既自成体系,又共同构成了农民权利和发展体系,任何一个方面如果处理不当都将会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从经济社会学角度来看,农民(工)流动、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实现、农民转型及发展等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其中,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是核心,其深刻影响着农民(工)的市民化抑或回流返乡的选择,以及农民自身的转型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叉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是处理好农民问题的“金钥匙”,构建市场化与包容性发展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是破解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问题的基本方略。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学视角》没有将农民非经济主张如民主参与、社区治理等纳入研究范围,而主要是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或更侧重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当代农民财产权与发展面临的问题。从世界观角度讲,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关于这五个方面内容的选择,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获得,其重要性的排序没有纳入该书范围之中。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学视角》研究的数据、案例等既有全国性的,也有区域性的,这是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而做的相应安排,当然也与数据获取的方便性有关。诚然,样本数据和案例这样选取也不会影响该书所形成的结论和主张的合理性、正确性,更多是提供政策启示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今后的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为了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归根结底,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评价主体,必须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农民意愿,不能让农民利益受损,可见,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基于此,本书从经济社会学视角研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民问题,即主要研究了农民(工)流动、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实现、农民转型及发展三个维度五个方面的农民问题,这五个问题既自成体系,又共同构成了农民权利和发展体系,任何一个方面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
一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及其回流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科学对待农村人口的城市化问题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乡村振兴的蓝图是靠减少农民工数量的同时提高农业规模及其效益,将乡村引向城镇化和城市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及农业规模化与现代化的转变。首先,农民工回流对农业农村发展有着更积极的意义。外出务工不仅能增加农民工收入,解决耕地资源的紧张问题,对缓解农村人口膨胀也有积极影响。然而,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不少乡村经济的发展由乡村的“3860”人员支撑,对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造成了很大障碍,使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快速消失。农民工的回流不仅重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本,也给农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新的人口红利可能在乡村发展中重现。其次,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民工回流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人力、技术等保障。新型城镇化重要的是人口城(镇)市化,而农民工回流必须将自身的劳动力数量优势转变为人力资本质量优势,从更长远的角度驱动城镇化的发展。
二是农民和农民工的转型问题。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估算,从改革开放以来,平均每年从农村地区转移进入城镇的人口有1600万左右。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8836万人,其中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17266万人①。虽然外出农民工的人数很多,但是只有少部分农民工能在城市扎根,大部分的农民工由于经济、家庭等因素,最终还是回到农村。农民工的回流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发展,而且填补了当地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人才空缺。在外的工作和生活经历使他们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和工作技能,思想观念更加开阔,自身的人力资本有所提高,可以为乡村带来发展。虽然政府不断加强对回流农民工的建设,但并不是所有的回流农民工都实现了自身人力资本的提升,部分回流农民工依然存在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医疗健康水平不高等问题。但相比留守农民而言,农民工又有着明显人力资源优势。所以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对回流农民工的人力资本进行建设,可以达到又快又好的效果,使得回流农民工的人力资本达到乡村振兴建设所需要求。因此,根据乡村振兴的人才要求,加强回流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建设,不仅是回流农民工自身的转型,而且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具有战略意义。
三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实现问题。
从现代产权理论出发,财产权的保护与实现必须基于其明确、清晰的属性。当前,我们并未认清我国农民财产权的“私有”本质,导致农地产权市场化实现过程中不够公平、公正,农民财产权随之流失。同时,不完整的产权结构也使得农民土地财产权被侵蚀、收益权遭受分割。追根溯源,这是因为我国长期避开农地所有权而只从使用权方面讨论农民农地权益保障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政府出台了众多法律、法规对农民土地权益进行界定和保护,但是,制度制定者及其理论研究者在把握农地的公有所有权与农民的农地使用权两者关系时,习惯性地撇开农地所有权来讨论农地使用权及对农地财产权的保护问题。但是,就一个国家来说,农地所有权对国家和农民均具有同样的意义。对国家来说,国家拥有国土资源管理权,具有具体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国土资源所有权;对农民来说,是具体的农地财产所有权,两者地位平等。但是,实践中农民的农地权益是从农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使用权权属,农民居于从属地位。
彭新万(1969-),男,博士,博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乡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第1章 农民工(农民)市民化抑或回流
1.1 农民工基本情况
1.1.1 农民工规模、分布、流向及基本特征
1.1.2 农民工就业与收入状况
1.1.3 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1.1.4 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的教育情况
1.1.5 进城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情况
1.2 农民工市民化
1.2.1 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
1.2.2 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因素:成本
1.2.3 科学确定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
1.3 农民工的回流
1.3.1 回流农民工的含义与回流过程
1.3.2 农民工回流的影响与现状
1.3.3 农民工回流的原因
1.3.4 创造条件吸引农民工回流
1.4 本章小结
第2章 农民现代性转型与回流农民工人力资本建设
2.1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的现代性转型
2.1.1 网络新技术革命推动下的现代化进程与中国农民的现代性转型
2.1.2 网络新技术革命的科学伦理观意蕴及对当代人的发展要求:“全面发展的人”
2.1.3 “全面发展的人”与新型农民
2.2 回流农民工的人力资本
2.2.1 回流农民工的含义及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意义:与留守农民相比
2.2.2 回流农民工的现状
2.2.3 河南省回流农民工人力资本现状与需求
2.3 新型农民培育和回流农民工人力资本建设
2.3.1 新型农民的培育
2.3.2 提升回流农民工人力资本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实现
3.1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土地功能视角
3.1.1 正确认识和理解土地功能
3.1.2 1949年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变迁及其解读:基于农地功能变迁视角
3.2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现实困境
3.2.1 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内涵与特彳正
3.2.2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现实困境与原因
3.2.3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充实与实现
3.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3.3.1 江西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3.3.2 江西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陷入困境的原因
3.3.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区域间流转的总体思路和机制构建
3.3.4 在机制构建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4 余论:农民农地发展权权益问题
第4章 “三权分置”下农民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
4.1 “三权分置”下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权益体系
4.1.1 所有权与成员权
4.1.2 承包经营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能
4.2 农地承包权退出的必然性与影响因素
4.2.1 农地承包权退出的基本含义
4.2.2 农民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的必要性
4.2.3 制约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的因素
4.3 农地承包权退出的地方实践
4.3.1 宁夏平罗“插花安置”的农地退出实践
4.3.2 四川内江“三换模式”的农地退出实践
4.3.3 重庆梁平“退用结合”的农地退出实践
4.4 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的实现机制设计
4.4.1 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原则
4.4.2 构建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的思路
4.4.3 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内容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农民的脆弱性贫困与精准扶贫
5.1 农村剩余贫困的长期性和脆弱性
5.1.1 农村的精准扶贫与剩余贫困
5.1.2 农村剩余贫困的长期性
5.1.3 农村剩余贫困的脆弱性
5.2 社会排斥、人文缺失与脆弱性农村剩余贫困的形成
5.2.1 社会排斥与脆弱性农村剩余贫困
5.2.2 深刻认识我国农村反贫困模式中的缺陷:缺乏人文思想
5.3 决胜2020
5.3.1 进一步清理并消除对农村的排斥性政策
5.3.2 增强有助于降低未来贫困的风险应对机制,提高农民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
5.3.3 坚持扶贫工作中贫困人口脱贫的“主体性”人文精神
第6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